圆盘锯安全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6月28日

(1)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锯盘防护罩应有足够的强度和钢度,一般采用金属材料制作。
(2)锯片必须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颖末端应冲止裂孔。
(3)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为限,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1/4。
(4)启动后,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慢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5)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6)操作人员不得站在和面对锯片旋转的离心力方向上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7)锯片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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