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4 现场紧急避险、紧急撤离的双向通道、楼梯间,不应有障碍物堵塞,门不能加锁,满足紧急避险和撤离的需要。
四、调试期间配电室安全管理规定
4.1厂用带电后,6KV、380V、直流配电室不准随便进入,因工作需要进入配电室,必须办理工作许可证并进行登记。
4.2 厂用受电及母线室(配电室)带电后,由运行人员负责高低压母线室(配电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施工单位人员需进入工作时,应办理登记手续。
4.3 进入母线室(配电室)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严禁吸烟,随时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发现违章者值班人员有权制止,必要时将违章者驱逐出母线室(配电室),并通知其单位。
4.4 进入高低压配电室的所有电缆孔洞都已用阻燃材料封堵严密并符合防火要求。
4.5 高低压配电室的房门钥匙根据调试进度和工作安排,带电后的配电室钥匙由运行人员保管,未带电的配电室钥匙由施工单位保管,随着带电的进行,逐步交由运行人员保管。
五、电气设备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
5.1 从厂用系统带电开始,电气操作应由两人进行,设备停、送电操作工作按照工作分工由运行人员承担,由调试单位和建设单位监护指导。
5.2 电气操作应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执行唱票复诵制度。严禁漏项、跳项、添项、倒项操作。
5.3 调试期间需要设备停、送电时,属于运行单位管理的设备,应严格按照设备停、送电联系制度执行。申请单位必须填写试运设备停送电联络单,由工作负责人填写,由试运指挥部的专责人批准,运行人员审核、登记、执行。属于施工单位管理的的设备(现场的临时施工电源),也必须有严格的联系制度。试运设备停、送电联络单的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字迹清楚,否则运行人员有权拒绝受理,影响工作由填写联络单的人员负责。
5.4 一张停、送电联络单,只能填写需要停、送电的一台设备,多台设备需要同时进行停、送电工作的必须分别填写联络单,不能重复及合并使用。
5.5 设备停、送电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5.6 停送电联络单必须写清楚停、送电执行人的名字;停送电工作执行完毕后,运行负责人必须注明停送电完毕时间。
5.7 在工作票未终结前,由于调试、试转、试加电压等工作,需要对电气设备停、送电时,应填写试运设备停、送电联络单,交给运行值班人员,运行值班人员(许可人)接到停、送电单后,应征得所有与被停送电设备相关工作票负责人的同意,并在停、送电票上签署意见后,工作许可人在检查核实无造成人身和设备损伤危险的情况下,方可对设备进行停、送电操作。
5.8 下列操作可以不用操作票,但应详细记录操作时间和内容。
5.8.1 事故处理
5.8.2 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
5.8.3 拉开一组接地刀闸或拆除全厂仅有的一组接地线。
六、调试试运期间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6.1调试试运期间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
6.2 现场应加强保卫值班工作,做好重要设备、重要部位24小时不间断值勤守护。(如各主要通道、受电的配电室门口等地点)
6.3 现场实行“通行证”制度,严格限制无关人员进入调试试运现场,维护现场工作秩序。
6.4 重点防火部位和防火区域,如:充油设备,充氢设备、油区、制氢站、发电机及充氢设备周围、电缆夹层、配电室、控制室、电子设备室、蓄电池室、制粉系统、输煤系统等部位动火时,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作好防火措施。
6.5从锅炉第一次点火到整套启动试运过程,专职消防人员应到现场值勤,消防队应处于戒备状态,消防车应到现场待命。
6.6 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设施应全部正常投运,现场消防器材的配备应符合要求,数量应充足,满足现场需要。
6.7 做好重点防火部位及重要设备安装部位的防火方案和火灾扑救方案,做到既能迅速控制和扑灭火情,又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