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8月17日

1.目的
        为保证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消除设备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
        管理职责
        3.1 维修技术人员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3.2 安全主任负责监督检查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的落实情况。
        3.3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4.工作内容
        4.1设备的采购
        4.1.1设备应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生产单位进行采购,并要求其提供该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4.1.2安全主任和申购部门负责所购设备的验收工作,除检查供应商的相应资质处,还必须检查所购设备的“三证一书”,即质量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生产许可证和使用说明书。
        4.2设备的使用管理
        4.2.1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管理部设备科备案。
        4.2.2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设备的类型建立台帐,做好公司生产设备编号。
        4.2.3所有设备的相关资料统一由设备管理部保管(使用说明书,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等)。
        4.2.4新设备投产使用前,必须经过安全专业人员的风险评估,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4.2.5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所有新购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并张贴于设备的醒目位置。
        4.2.6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岗前培训与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2.7各部门应全力协助管理部设备科对设备进行管理,监督、指导本部门设备操作人员的正确使用与维护。
        4.2.8操作人员每天上岗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启动和紧急停止开关的有效情况。
        4.3设备的维修
        4.3.1 维修人员必须具备从事本工作的专业技能,在维修作业前应首先应切断电源、电源开关上锁、挂上“停机检修牌”等,在确定安全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4.3.2 如生产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必须遵从“先维修、后使用”的原则,应立即停机并上报班组长,严禁私自维修或设备带病运行。
        4.3.3 设备发生故障后,使用部门应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交维修负责人,由维修负责人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及时维修或聘请外修(公司无力维修的情况下)。
        4.3.4 接到《设备维修申请单》后,维修人员应当及时赶往故障设备现场,核实故障后悬挂故障维修标志。
        4.3.5维修设备时必须先关闭电源后上锁,并挂上“有人维修,请勿合闸”安全警示标志,钥匙只能有一把,由维修人员本人保管,防止他人误动电源开关,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
        4.3.6如设备故障比较复杂,管理部设备科无力维修,需通知设备代理商送厂外维修时,填写《设备外修申请表》,并负责跟踪维修情况。
        4.3.7如当天不能维修完毕的机器,应做好相应的现场保护措施,并做好交接手续。
        4.3.8设备维修如需进行电焊或其它明火工序,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的内容与要求来执行。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