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正确使用设备,充分发挥设备效率,降低消耗,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
6.4 认真填写各项原始记录和统计所需的原始资料。
6.5 设备操作人员须持有国家或地方相关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证书,方可上岗。
6.6 设备操作人员应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主要设备的安全使用维护操作程序:见各类设备的操作维护规程。
7 设备的日常点检和维护保养
7.1 日常点检
7.1.1 机电设备、三大系统设备、车辆设备实行设备日常点检制度。
7.1.2 设备日常点检是由设备责任人每日执行的例行维护作业内容之一。
7.1.3 机电设备责任人在当班时根据设备状况认真填写设备的《值班日志》;车辆设备的日常点检按照国家规定的车辆例保要求执行;收费、监控、通讯系统设备按监控指挥中心要求做好日常点检,并做相关记录。
7.2定期保养
7.2.1 各设备使用管理单位(部门)应根据设备日常运行情况,经综合分析后编制和下发《设备修理/保养月计划表》。
7.2.2 设备责任人应按时进行保养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认真填写《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表》,并每月统计汇总后上报设备管理科,由设备管理科统一汇总上报设备管理部。
7.3 设备修理
7.3.1 各设备使用单位(部门)根据设备运行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大修计划(即《设备年度大修计划表》),于12月10日之前上报各管理处设备管理科,设备管理科审核确认后,于次年1月10日前上报公司设备管理部。
7.3.2 各设备使用单位(部门)根据设备大修的完成情况填写《设备年度大修完成情况表》,于12月10日之前上报各管理处设备管理科,设备管理科审核确认后,于次年1月10日前上报公司设备管理部。
7.3.3 设备在其保修期内发生故障,由设备购置部门负责联系生产厂家进行保修或索赔;设备超过保质期发生故障,根据故障内容、程度及本单位维修能力进行内部修理或委外修理。
7.3.4 内部修理:由设备责任人员完成修理的,由设备使用单位(部门)填写《设备维修记录表》,交设备管理科备案,并由设备管理科每月上报给设备管理部。
7.3.5 委外修理:由设备使用管理部门统一安排的修理,修理结束后应由设备责任人签收,并填写《设备维修记录表》或复印留下厂家的维修单,上报设备管理科,并由设备管理科每月汇总上报设备管理部。
8 备品备件、耗材的使用和管理
8.1 设备维修保养所需的备品备件、耗材批量采购应由设备管理部门(科室)负责。
8.2 设备维修保养所需的备品备件、耗材应该放置在易于查找的地方,并应做好相应的分类。
8.3 购入的备件应做好出入库手续和建立明细帐,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及时做好备件的库存补充工作。
8.4 各设备使用单位到设备管理科领取备件后领取备品备件、耗材后,由设备管理科出具出库凭证。
8.5 备品备件、耗材领用由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可领用,使用后应该留有记录。
8 相关记录表单
《值班日志》:保存期1年;保存部门:各设备使用单位(部门)。
《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表》:保存期5年;保存部门:各设备使用单位(部门)。
《设备修理/保养月计划表》:保存期5年;保存部门:设备管理科、设备管理部。
《设备年度大修计划表》:保存期5年;保存部门:设备管理科、设备管理部。
《设备年度大修完成情况表》:保存期5年;保存部门:设备管理科、设备管理部。
《设备维修记录表》:保存期5年;保存部门:各设备使用单位(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