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1月17日

机房的各项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任何违反常规的操作必须请示工程总监/经理,紧急情况下,操作后,必须在值班记录上详细登记
  1.本制度"机房"是指酒店的锅炉房及油库、配电室、空调机房、电话机房、卫星机房、电脑中心和酒店消防控制中心。
  2.各机房工作人员实行严格的交接班制度;未经工程总监/经理或总经理的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带领外人进入参观,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必须登记。
  3.各机房工作人员必须通过上岗测试,取得上岗证,方可独立工作.
  4.机房的各项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任何违反常规的操作必须请示工程总监/经理,紧急情况下,操作后,必须在值班记录上详细登记,注明操作原因、操作时间和步骤,并立即上报工程总监/经理。
  5.机房内的临时电气设备使用,必须由申请人写出使用要求,配电领班制定方案,经工程值班经理或工程总监/经理批准,并严格遵守临时电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6.机房内动用明火或动焊,必须由保安部、工程总监/经理共同制定出施工方案,报工程总监/经理批准后施行,并严格遵守动焊动火安全管理规定。
  7.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机房,如因工作需要,需写出书面报告和防范方案,报请工程总监/经理批准,用完后,立即带出机房。
  8.发现机房系统运转存在安全问题,工作人员有权力紧急停机,事后写出书面报告;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如设备属缺陷状态运行,工程总监/经理或值班经理责成动力主管制定缺陷运行方案。
  9.机房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其他安全装置,单独制定维修检查计划,列入重点维修检查项目。
  10.机房内严禁存放无关物品,保证机房内卫生环境良好,各种器械摆放有序。
  11.机房值班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按规定时间检查巡视机房设备运行状况,并根据要求做好记录,填写有关表格。
  12.机房值班员不得擅自离岗,离开工作岗位需向当值领班或以上级别人员请假,安排好其他人员替岗,并与替岗人员做好交接,方可离岗。
  13.值班员之间换班需通过机房主管的批准,不得私自换班。
  14.值班人必须填写值班日志,说明本班次设备的运行情况和特殊事项,交接清楚需交接器械,交接完毕后,方可离岗下班。
  15.机房值班员不得拒绝加班要求,事后当值主管可安排换休或补薪。
  16.机房钥匙由工程部经理值班室保管(消防控制中心和电话机房的钥匙由部门保管),行政办保管备用钥匙;值班员每日到值班经理室领用钥匙并登记,或由上下班次交接,注明领用或交接时间,下班前,必须将钥匙交回,或交接,否则不予下班。
  17.机房钥匙值班员随身携带,不得借与他人,如钥匙丢失,立即报告,不得私自配制钥匙;其他人员因工作需使用机房钥匙的。需由工程总监/经理批准,用毕立即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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