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提升机(井字架)安全监理控制细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1月18日

1.经有法定检测资质机构检验合格,并办理准用手续和产品备案。
        2.架高20m以内设一组揽风绳,20~30m设二组揽风绳。揽风绳必须使用钢丝绳,不得使用Φ6圆钢。
        3.机械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进料口的安全防护棚是否符合要求。(防护棚标准同“人货电梯”第7条)
        5.楼层通道口的安全门是否按规定设置并完好,且按规定使用。
        6.井架架体顶部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m。
        7.提升机的天梁应使用型钢,宜选用两根槽钢,其截面高度应经计算确定,但不得小于2根14。
        8.卷筒两端的凸缘至最外层钢丝绳的距离,不应小于钢丝直径的2倍,卷筒边缘必须设置防止钢丝绳脱出的防护装置。
        9.提升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端头与卷筒应用压紧装置卡牢,在卷筒上应能按顺序整齐排列。当吊篮处于工作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应少于3圈。钢丝绳磨损不得超过报废标准。
        10.固定卷扬机的锚桩应牢固可靠,不得以树木、电杆代替锚桩。卷扬机应有操作棚。
        11.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架体底部的导向滑轮应与卷筒轴心垂直,否则应设置辅助导向滑轮,并用地锚、钢丝绳栓牢。
        12.提升钢丝绳运行中应架起,使之不拖地面或被水浸泡。必须穿越主要干道时,应挖沟槽并加保护措施。严禁在钢丝绳穿行的区域内堆放物料。
        13.井架的安全防护装置(吊篮停靠装置、断绳保护装置、吊篮安全门、上极限限位器、信号装置、架体防护网等)是否齐全、有效。
        14.装有摇臂杆的把杆顶部不得高出架体,应安装保险钢丝绳,吊钩应设置超高限位,起重量不得超过设计允许重量。
        15.严禁超载使用。严禁人员攀登、穿越井架架体和乘吊篮上下。
        16.架体应有避雷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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