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检修项目实施管理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运行保障室及生产装置应负责检修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对检修承包商的资质、施工人员技术等级、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工作量进行监督、检查和复核。每一个检修项目都应落实项目负责人对检修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面管理。
第二十七条 所有检修项目(除突发性生产紧急抢修项目外)应按检修计划组织施工。紧急抢修项目事后应补报检修计划。各生产中心视设备的重要程度或设备故障时对生产的影响程度制订相关设备的应急抢修预案,并组织演练。
第二十八条 装置停车检修前,检修准备工作要达到“八落实”,即:计划项目落实、施工方案落实、检修费用落实、图纸资料落实、备件材料落实、施工力量落实、施工机具落实、质量安全环保措施落实。
第二十九条 大机组及关键机泵要有严密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推广应用网络技术绘制总体检修网络图和施工进度表。
第三十条 视装置(系统)停车检修的周期长短、对生产中心的影响程度及关联程度,由设备管理部或生产中心成立检修领导组织机构,统一指挥协调检修工作。设立机、电、仪专业技术质量组,备件材料供应组、安全环境保卫组等。
第三十一条 各单位在停车检修前应进行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环境因素识别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措施,编制停车方案。装置停车应做到“停得稳、放得空、扫得净、不污染”。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在检修前负责向参加检修的单位进行项目的技术交底,包括工程任务、设计图纸、施工进度、安全措施、器材设备等方面的全面交底。介绍与工艺装置(生产过程)有关的概况和危险危害、环境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并掌握其检修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及时做好协调工作。
第三十三条 装置停车检修前,参加检修的单位应对检修作业方案进行危害因素、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根据识别出来的危害和环境因素落实相应的应急准备,并交由各单位运行保障室和生产技术室进行审核,对风险度高的项目应调整检修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风险度,达到要求后方可施工。
第三十四条 参加检修的单位应落实组织管理、设备、配件、机具、材料、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
第三十五条 装置设备检修前应做好工艺吹扫置换和隔离措施,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检修规程和规章制度,加强检修施工人员同生产管理人员的联系。
第三十六条 检修实行科学、文明施工,杜绝野蛮拆装,做到“三不落地”、“三条线”、“三不见天”、“三净”。
“三不落地”:工具和量具不落地、拆卸零件不落地、油污和脏物不落地。
“三条线”:工具摆放一条线、零件摆放一条线、材料摆放一条线。
“三不见天”:润滑油脂不见天、清洗过的机件不见天、打开的设备不见天。
“三净”:停工场地净、检修场地净、开工场地净。当天垃圾当天清,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三十七条 设备检修要坚持“三不交工”、“四不开车”。
“三不交工”:不符合质量标准不交工、没有检修记录不交工、卫生不合格不交工。
“四不开车”:工程未完不开车、安全没保证不开车、有明显泄漏不开车、卫生不合格不开车。
第三十八条 采购中心应合理储备备品配件,及时、有计划地组织采购或制作。采购备品配件要确保质量,满足设备检修需要。
第三十九条 物流中心应根据生产中心的配送计划,及时组织配送,满足设备检修需要。
第四十条 检修中调换下来的设备和零部件,有修复利用价值的,各生产中心要做好修旧利废工作。需要改制或代用的设备和备品配件,在检修期间做好测绘工作。
第四十一条 检修作业期间,应避免检修材料在使用、储存、搬运、处理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满足HSE管理要求。
第四十二条 停车检修结束后30天内,各单位运行保障室要组织做好检修技术资料的归档,对大机组及关键机泵检修项目要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编写检修总结(含技术小结)上报设备管理部。设备管理部要组织有关部门对系统停车大检修的施工、安全、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和总结。
第五章 检修质量管理
第四十三条 检修质量是指设备修理后应达到的精度、性能和外观质量及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检修质量是生产装置长周期运行的重要保证。
第四十四条 各单位在整个检修过程中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中石化颁发的检修法规、标准、规程以及公司检修规程与规定。
第四十五条 各单位对检修质量必须从检修计划、施工技术方案、施工队伍、备品配件、材料、验收等方面予以保证。
第四十六条 大机组、关键设备、主要设备和重要项目在检修之前,各单位必须向检修承包商进行技术交底,由检修承包商制定施工方案,经各单位确认后才能施工。检修承包商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第四十七条 检修质量实行动态管理,各单位运行保障室负责控制检修质量,坚持自检、互检和专检三结合的方法对检修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
第四十八条 各单位设备专业人员要深入检修现场,进行质量跟踪检查、监督和验收。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要作为跟踪检查的重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施工要有停检点,接受各单位专业人员检查。隐蔽工程、关键工序完工后,未经各单位专业人员验收同意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第四十九条 检修质量应达到检修规程和检修技术方案中的标准,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试车验收。设备试车验收工作由各单位制定实施细则,根据设备分级情况、单机或联动试车情况,明确试车人员和要求,认真细致做好设备试车验收工作。设备试车验收记录应由生产管理、检修承包商、设备管理三方人员签字,其中大机组、发电机及110kV变压器、DCS控制系统还需设备管理部参与验收。确保设备修理后的检修质量在精度、性能和外观质量及安全环保等方面达到技术要求,为开车一次成功提供保证。
第五十条 检修项目验收应有齐全的交工资料,包括:检修方案、检修技术记录、中间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理化检验资料和技术鉴定等。
第五十一条 设备检修结束从开车日起,各单位要根据不同检修项目对外委检修承包商确定保修期,保修期一般为三个月,在保修期内因检修质量引起设备故障和事故应由检修承包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第五十二条 各单位须建立检修项目负责人制度,对每一个检修项目、每一台检修设备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检修质量全面负责,包括技术交底、设备交出、施工管理、备件及材料供应、验收等各个环节。
第五十三条 对设备检修过程中及投运后出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落实责任;对因检修方案、施工管理、备件及材料供应、验收等各个环节出现的质量问题实行检修质量追究制,各单位应将检修质量管理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严格考核。
第六章 检修费用管理
第五十四条 设备管理部根据资产财务部下达的年度修理费预算指标,按单位进行分解下达,各单位须按装置情况再行分解。层层把关控制,确保年度修理费使用不突破指标。
第五十五条 加强修理费使用管理,严禁修理费搭车使用。新购设备或系统应列入固定资产投资渠道,非生产设施应尽量减少修理费的使用。修理费具体开支范围见《仪化股份公司修理费开支范围暂行规定》。严格控制外委、减少外委项目,减少修理费对外支出。
第五十六条 加强修理费的使用分析管理。各生产中心要按月分析、检查修理费的使用情况,并及时向设备管理部上报分析报告。设备管理部要按季分析检修费用的使用情况,并根据检修费用的实际使用情况,加强对检修计划的审批管理。
第五十七条 加强修理项目的施工管理和质量监督管理。优化检修方案,制定合理的施工网络;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机具,提高检修质量;做到科学检修、文明施工、有效监督,缩短施工工期,降低修理成本。
第五十八条 检修费用的审核结算执行《仪化股份公司检修费用审核结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章 检查与考核
第五十九条 设备管理部结合设备专业检查及季度修理费分析对各单位执行本办法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检修计划编制、实施及结算管理情况。
第六十条 监察部根据有关规定对检修项目外委的招投标或询比价活动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十一条 审计部根据有关规定对检修项目的实施过程和检修项目结算进行审计,检查其真实性和合规性。
第六十二条 对检修费用使用节约或超标的单位,要严格考核与奖惩。
第八 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办法参考中石化《设备管理办法》及《设备专业管理制度》编写。
第六十四条 本办法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起草人:王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