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1、值班长是当班安全经济运行的总负责人,在行政上受车间主任领导,在生产调度上受当值值长领导。
2、值班长应充分发挥全班人员的作用,抓好劳动纪律,带领全班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的指示,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3、接班前应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重点检查,认真听取交班班长的汇报,在班前会上布置当班的工作,接班后向值长汇报接班情况,分析当班运行操作,并向车间主任和值长汇报当班情况。
4、在值班期间应认真进行巡回检查,掌握设备的运行方式,安全状况及值班人员的工作情况,发现设备缺陷及时处理消除,并做好记录。
5、值班长离开工作现场,应得到纸张许可,并通知司机,说明离开时间及取向,交待注意事项。
6、按值长命令,负责机组的开、停和设备的切换操作,值班长是重大操作的监护人,是热力工作票的许可人,并采价设备检修后的验收工作。
7、带领全班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学习,搞好技术培训,以提高技术水平,带领全班人员搞好分管区域和设备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到文明生产。
二、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汽机运行班长以经济处罚、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9、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10、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11、本班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的;
12、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13、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或者隐瞒事故不报的;
14、决策失误造成他人伤害或损失的;
15、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