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槽上烧结,地下矿槽球团、焦炭等各皮带转运站要听从原料管理室的统一指挥,发现隐患及时汇报解决。
(2) 作业或检修时必须取得操作牌,并与指定岗位人员联系好,确认后方可作业。
(3) 检查作业时必须与皮带转动部位保持一定安全距离,不准触碰转动部位,严禁坐、钻、跨越皮带。
(4) 皮带转动时严禁清扫,发现问题必须停机处理。
(5) 皮带机转动部位必须设有安全罩或安全栏杆。
(6) 皮带运行时禁止进行注油、捅漏斗、捡杂物等作业。
(7) 皮带任何部位禁止动火,必须动火时,要经作业区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
(8) 发生紧急情况时,机旁人员必须快速拉动事故开关,停机处理,严禁在皮带运行过程中处理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