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3 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并加锁。
4.14 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
4.15 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4.16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
4.17 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4.18 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4.19 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4.20 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4.21 检修场所涉及的放射源,应事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使其处于安全状态。
5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5.1 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5.2 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3 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5.4 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5 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作、检修人员避让,确认好安全防护间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5.6 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5.7 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6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6.1 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6.2 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
6.3 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7《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7.1 《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由工厂机电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7.2 设备所在单位提出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相关栏目。
7.3 检修作业单位提出施工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相关栏目。
7.4 公司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进行审批。
7.5《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分别由检修作业单位、设备所在单位和机电设备管理部门留存,《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