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搞好检修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证检修作业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程。
2、生产部门要为检修部门创造安全检修的条件,检修部门没有取得生产单位的同意,不准检修、生产单位有责任配合检修部门搞好检修安全工作。
3、凡参加检修的人员,除必须遵守检修安全规程外,还应遵守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4、检修负责人应对参加检修人员进行检修内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进行现场交底。属于重大检修,则按《重大项目施工安全措施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
5、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机具、防护用品、脚手架等详细检查,做到安全可靠。
6、凡有二人以上参加的检修,必须指定其中一人负责安全。
7、凡在有易燃、易爆、易中毒的设备、管道、容器上检修时,必须:(1)切断可燃物等的来源;
(2)切断有关部位插好盲板;
(3)清洗、置换并分析检验合格;
(4)取得生产单位和有关部门同意。
8、检修设备容器清出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物料,不得随意排入下水道和地面,应尽量回收,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9、凡进入塔、釜、槽、罐管道等容器进行检修者,必须按危险工作申请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严格遵守《化工容器作业安全规程》。
10、凡检修需要高空作业时,必须遵守《高空作业安全规程》的各项规定,防止坠落和落物伤人事故的发生。
11、凡进行机电动力设备的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挂牌制》。
12、凡在禁火区检修、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
13、凡在设备容器内进行气焊、气割时必须办理《设备内检修安全作业证》,严禁将乙炔和氧气泄漏在设备、容器内,以防爆炸。检修暂时中断时,应将焊、割具和胶管放在设备、容器外部的安全可靠处。
14、检修时的起重作业,必须由起重工负责,严格遵守《起重作业安全规程》,各工种要互相协作,密切配合,避免衔接不好可能出现漏洞。
15、检修结束时,必须将各种安全防护装置仪表等全部恢复,并经生产、检修双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试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