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0月01日

  3、安全隐患整改要坚持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
  4、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要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不准生产。
  5、安全隐患整改要实行逐级销号,对按期整改的安全隐患,班组要逐级进行销号;对未按期整改的安全隐患,要重点监控,确保彻底整改。
6、因安全隐患整改治理不及时、导致事故发生,在安全隐患责任区内确认事故责任,严肃处理。

四、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1、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车间(班组),经企业安办审查现场检查后提出方案,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一式二份,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作业。
  2、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审批手续时,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在情况允许后立即通知企业安办并补办审批手续。
  3、企业安办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调查,作业时应派人或布置安全值班人员做重点检查。
  4、车间(班组)应认真遵守执行此制度,未执行者按违章作业处理。
  危险作业范围界定:
  1、高处作业(无固定栏杆、平台且高于基准坠落面2M);
  2、带电作业;
  3、禁烟火范围内进行的明火或易燃作业;
  4、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5、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6、危险的起重运输作业;
7、其它有较大危险可能导致重伤以上事故的作业。

五、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具有基本操作技能,方能从事特种操作。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理论与操作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上岗作业。
  3、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管理。经常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严格实行凭证操作制度,无证者一律不准进行特种作业。
5、特种作业人员在从事特种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防护用品,确保不受伤害。
    6、对安排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发生事故,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日常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车间(班组)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日活动,真正达到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车间(班组)安全日活动制度化、规范化。
  1、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总结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
  2、结合上级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3、根据事故预案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异常情况紧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和演练,定期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
  4、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操作法等安全知识的学习和考试。
  5、定期召开安全会,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6、安全日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内容、有记录[即车间(班组)安全日活动记录],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
  7、车间领导必须参加车间(班组)安全日活动。
  8、充分发挥车间(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落实车间(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提高活动效果。
  9、安全管理部门要做好日常检查和考核,并将其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当中。
七、紧急事故处理程序
  车间(班组)紧急事故处理程序是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重要内容之一,其首要任务是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遏制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到附近的其他设施,以减少伤害。
  1、由企业制定现场紧急事故处理程序,车间(班组)抓好落实。
  2、根据车间(班组)实际,定期进行修订完善,加强演练。
  3、发生事故后,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员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等情况向上级进行报告,视事故情况进行救援或组织撤离。
  4、撤离时,沿具有清晰标志的撤离路线到达预先指定的集合点。
  5、车间主任(班组长)应指定专人记录所有到达集合点的工人,并将此信息向上级进行报告并保存。
  6、因节日、生病和当时现场人员的变化,需根据不在现场人的情况,随时更新上报所掌握的人员名单。
  7、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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