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设备维修:
通过点检、操作、维修、保养记录,摸清设备的劣化规律,减缓劣化进度和延长机件寿命。同时,建立一支高技术、高责任心的维修队伍,应对设备突发故障,保证设备维修质量,以延缓设备的劣化速度。
七、点检作业中的主要内容及职责
1、操作点检
(1)在当班时间内,每四小时一次,按各岗位设备点检标准和点检规程实施点检作业,并按要求认真做好记录。
(2)当班时间内点检发现问题或隐患影响安全和生产时,能自行处理的要立即组织处理,或主动与维修人员联系协同处理,并做好记录。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报告调度室、作业区领导和维检单位,并将发现问题、处理情况及处理人员认真记录。
(3)当班点检发现的问题未能处理的,必须向下一班交待清楚,不准隐瞒。
(4)当班时间内对于重点设备非关键部位存在的问题,因客观原因暂时解决不了而又不影响正常生产的,需经作业区和主管领导同意,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可维持运行。
(5)负责协助对当班时间内发生的设备事故进行事故调查和原因分析,并及时组织、协调和配合处理。
(6)各岗位必须向作业区点检责任员汇报每天的设备点检实绩情况,反馈当班时间内点检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7)加强当班时间内的设备维护与保养,并按给油脂计划和标准进行润滑作业。
(8)负责组织、监督清理当班所属设备区域卫生。
(9)根据分工原则进行当班所属小件设备的更换和简单的调整工作。
2、专业点检
(1)编制分厂设备点检标准、点检计划和规程。
(2)每日12时前,按点检计划和规程对所辖区域设备,认真进行点检作业,并做好记录。
(3)负责对岗位操作工、设备维修工进行点检业务指导,并督促和检查,每天须查阅岗位操作工和设备维修工的点检作业实绩及有关部门记录,有问题时要查明情况并及时进行处理。
(4)根据设备状态及备件库存情况,编制备件、材料、采购计划。并落实到货情况及检查质量情况,做好记录和联系工作。
(5)根据点检结果和维修需要,编制维修费用预算计划,做到合理使用控制。
(6)编制检修项目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在施工组织中认真执行三方共同确认的挂牌制度、工作票制度确保安全施工。
(7)收集设备状态信息,及时对设备进行劣化倾向管理,定量分析,掌握设备的动行规律。
(8)根据点检内容和设备的实际状态编制有关点检实施的各类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9)对有关点检定修等方面的各种计划和会议做好实绩记录,及时进行统计分析。
(10)必须确保每天现场的点检作业时间(抢修、处理事故除外)。
(11)应携带规定的和必要的工器具到岗位点检,并进行相应的螺栓紧固、调整及加油等工作。
(12)在点检作业中,应收集各类有关的信息数据行分析处理。
(13)整理点检作业实施中的点检结果。
(14)收集岗位操作人员和设备维修人员提供的设备信息。
(15)收集所管辖区域内的设备故障的信息。
(16)收集委托施工部门或专业部门进行的解体点检、精密点检、检测诊断的信息。
(17)根据点检信息,修订设备点检标准,给油脂标准及调整点检计划。
(18)根据点检结果和设备运行周期,编制与修订大、中修工程项目表。
(19)根据设备状态信息,修改和补充备件、材料需用计划。
(20)根据点检信息分析,对设备整定值、有关参数和定修计划提出修改意见。
(21)认真统计和收集设备检修各子项目工时定额的基础资料。
(22)根据各岗位实际工作状况和需求,对相关管理制度,提出改进意见。
(23)对关键及重要设备要建立设备档案、定期归档。
(24)参加设备事故分析、处理,提出修复、预防及改善设备性能的意见和建议。
(25)提供维修记录,进行有关故障、检修、费用方面的实绩分析,提出改善设备的对策和建议。
(26)对岗位操作人员正确使用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并适时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设备的操作规程。
(27)参与专业点检和精密点检工作。
3、设备科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规章制度,制定本厂点检工作的各项规程和办法。
(2)监督、检查、考核各作业区设备点检工作开展情况,审定本单位点检工作标准。
(3)负责进行本厂点检业务指导、业务培训和业务考核工作。
(4)对本厂设备的开动率、设备事故、故障停机率,设备维修费用等计划指标的完成情况及杜绝发生特大、重大设备事故负责。
(5)每旬召开一次点检工作例会,并形成制度。
(6)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各主要领导汇报点检工作实绩。
4、点检发现问题的处理
(1)对设备点检作业中发现的一般安全和故障隐患,在不影响正常安全生产和不停机处理的情况下,应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到现场,同时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做好详细记录。
(2)对设备点检作业中发现的一般安全和故障隐患,必须停机处理时,应及时汇报作业区、设备科和厂调度室,由上级主管部门和人员协调处理解决。
(3)对设备点检作业中发现的一般安全和事故隐患,不须立即停机处理,而又不影响正常安全生产和设备运转时,要及时汇报有关部门和人员,说明原因和做好记录。由作业区和设备科,与厂调度室联系,利用生产工艺间隙处理或纳入定修计划处理。
(4)对设备点检作业中发现的一般安全和事故隐患,必须停机处理时,汇报主管部门和人员协商处理,不许擅自做主,并做好记录。
(5)对点检作业中发现的影响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的重大故障及事故隐患,应立即汇报设备专务、设备科长、厂调度室和作业区区长,进行紧急停机处理,并做好记录。
(6)夜班设备点检发现的一般问题及时汇报厂调度室,并做好记录。由当班调度值班长统一做出处理决定,并签字确认。
(7)点检发现的一般问题和突发故障的紧急处理,由厂调度室统一指挥、协调和安排,各作业区维检单位和岗位人员共同承修。
八、点检考核的主要内容
1、各作业区要按规定时间、规定内容和规定标准进行动、静态点检和监测,并做好记录。未按时点检与监测而发生设备故障,又无点检记录,视情节轻重给予考核。
2、日常点检发现的一般隐患和问题未及时安排处理,又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而导致故障扩大或造成设备事故,给予加倍考核。
3、重大隐患一经发现,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通知各部门共同协商解决,并做好记录,未解决前该设备严禁运行,做不到给予严厉处罚。
4、点检记录的管理和考核
(1)点检记录本(卡、表)由维检中心点检站站长统一印制和发放。
(2)各作业区负责点检记录的填写、统计和保管,要求记录必须真实详细。记录保管不当和弄虚作假,将视情节给与考核。
(3)设备科要每天和定期对各作业区的相关点检记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和考核。
(4)点检记录不规范,填写与设备点检无关的内容,漏填、错填、不签名或挪作它用,将给与相应的考核。
(5)专业点检人员检查发现设备实际情况与点检记录不符时,将给与必要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