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7 抽油机刹车应调整适当并灵活好用,刹车操作力不应超过0.15KN,松开刹车把后,刹车毂与刹车片不得产生任何磨擦,且最小间隙不得少于1.5mm-2mm,拉紧刹车后。刹车把锁块应处于2/3左右处。
2.1.2.8 抽油机电机与电机启动箱应有良好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动力电缆在两端入口处应穿管封口(建议铠装电缆不做穿管处理,但需做封口处理),埋深应为700mm,电缆沟底部铺沙盖砖后用土填埋。
2.1.2.9 抽油机各润滑部位应按技术要求加注相应牌号的润滑油(脂)。
2.1.2.10 抽油机安全护拦、皮带轮护罩应按要求安装完好,且应符合油田公司的相关安全要求。
2.1.2.11 安装完毕后,应检查并清除抽油机井场内所有妨碍抽油机操作及安全运行的物件。
2.2 抽油机试运转
2.2.1 抽油机试运转前应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2.2.1.1 各润滑点应加注符合设备说明书要求的润滑油(脂),减速器油位应在油位指示器的1/2-2/3处。
2.2.1.2 各连接及紧固件应确保紧固牢靠。
2.2.2 抽油机试运转应在选定的冲次下进行,且连续运转时间不少于2小时。
2.2.3 抽油机试运转应达到以下要求:
2.2.3.1 驴头摆动正常,无明显振动。
2.2.3.2 减速器运行平稳,声音正常,密封处无漏油现象,且无明显振动。
2.2.3.3 各运动件、轴承和电机运行平稳,润滑良好,滚动轴承温升不超过40℃,最高温度不超过70℃。
2.2.3.4 各构件及焊接部位不得出现裂纹。
2.2.3.5 各连接及紧固部位不得出现松动现象。
2.2.3.6 抽油机整机运转平稳,无异常响声,且无明显振动。
2.2.3.7 当断电后,曲柄在任何位置时,刹车装置制动都应可靠、平稳。
2.2.4 抽油机试运转过程中,应由安装单位对抽油机平衡加以调节。
2.2.5 严禁在抽油机运转或尚未停稳时,对抽油机进行润滑、紧固、调整等操作。
2.2.6 抽油机试运转工作应由抽油机安装单位、设备所属单位共同进行,并将试运转情况记录到设备履历本中。
2.2.7 抽油机在试运转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安装问题或质量问题,应由安装单位或制
造商进行整改。
2.3 交接管理
2.3.1 产能所用抽油机由安装单位负责接收,其他情况由设备使用单位进行接收。
2.3.2 由安装单位负责将保养好的抽油机拉运到使用单位指定的井位进行安装。
2.3.3 抽油机安装完毕后,设备使用单位应及时(不超过三天,但必需在启抽前进行)与安装单位进行设备交接,包括设备的齐全完好,设备使用说明书、合格证、随机配件及工具,若一切完好,双方应填写“抽油机设备交接单”进行设备交接,设备使用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
2.3.4 安装好的抽油机进行试运转时,由抽油机安装单位、设备所属单位共同进行,并由使用单位对安装质量进行检查,若一切完好,双方应填写“抽油机安装质量交接单”进行安装交接,设备使用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
2.3.5 抽油机在试运转期间出现的安装问题由安装单位进行及时整改,出现的制造质量问题,由制造商及时进行整改。
2.3.6 若使用单位与安装单位或制造商对存在问题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一致时,由生产技术科协调处理。
2.3.7 新安装抽油机启抽后一个保养期内出现的安装质量问题,安装单位必须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整改完毕。
2.3.8 安装单位应于每月26日做出《新井抽油机安装月报》,其中应包含新安抽油机站号、井号、安装日期;抽油机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出厂编号;减速器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出厂编号;电机型号、功率、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出厂编号;并以书面形式报送设备使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