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站及夜巡检查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0月25日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黑油山开采计量站夜巡巡回检查。
1.2 本规定适用于黑油山开采计量站。
管理职能
2.1 巡回检查人员必须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
2.2 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区队值班干部,以免发生事故造成损失。
巡回检查内容与要求
3.1 巡回检查点
3.1.1 计量房应检查:分离器玻璃管,压力表、 闸门、法兰螺丝,及自喷井情况。
3.1.2 泵房应检查:输油泵(泵内油无气体,泵压是否正常),压力表、单流阀、闸门。
3.1.3 配汽间应检查,符号介质要求压力表和闸门,供汽管线,冬季应检查保温用汽情况。
3.1.4 油罐区应检查:大罐夜位,闸门、尺子、浮标装置。
3.1.5 站区应检查:地面、门窗、消防设备及GMS巡检钮。
3.2   巡回检查要求
3.2.1 计量站油井巡回检查按规定时间进行巡井工作。
3.2.2 油井巡回检查时作到二看、三听、四带。
       注:二看:看压力、看设备。  
           三听:听出油声、听注汽声。
           四带:带管钳、带扳手、带记压本。

夜巡工巡检时,严格认真地检查注汽管汇压力是否正                                    常,注汽井周围生产井是否异常、汽窜征兆,如有异常及时地向值班区队干部汇报。夜巡工巡回检查时要穿工服,戴工帽,严格按照岗位安全要求着装。
 

检查与考核
按本规定进行检查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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