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队委外修理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1月24日

     为规范机械队委外修理,保证车辆完好运行,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望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机械队有委外修理项目时,必须先通知机电科有关负责人现场查看、确认。确实需要委外修理时,由机械队写出书面申请单。
     二、申请单必须注明需委外修理的车号、车型、检修项目、内容明细、估价、预计工期、质保期、检修地点等内容。
     三、申请单必须经机械队队长、机电科主管人员、机电科长、分管厂长、厂长审批后方可生效。
     四、申请单生效后由机电科联系修理单位进行施工。一般修理在机械队检修小院进行,承修单位自带配件必须经过机电科验收签字,否则不予结算。
     五、每项修理项目完成后由机电科组织,机械队、修理单位等三家单位进行验收。
     六、验收单必须注明验收日期、验收内容、验收结论等内容。验收人:承修单位负责人、机电科负责人、机械队队长、机械队检修组长均签字后方可生效。
     七、 质保期内出现同类故障,承修方必须无条件进行免费维修。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