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
1.2组织并参加
、培训和活动。
1.3保证生产设备、设施符合安全标准。
1.4工作中杜绝“三违”。
1.5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6组织安全检查和考核。
1.7履行落实应急预案职责。
1.8接受各级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
2、安全标准
2.1每天召开班前会,对员工进行
。
2.2车间内各种消防器材设备、用电线路、设备完好有效,安全防护用品和各类警示标志齐全,放置合理。
2.3组织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4组织制定、修订本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本车间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2.5落实车辆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2.6员工劳动防护用品规范使用。
2.7组织好车间级
培训。
2.8每月对本车间各岗位安全标准规范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2.9每天进行巡回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能整改的,及时上报。
2.10杜绝未经允许驾驶维修车辆现象。
2.11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从业人员规范操作。
2.12组织并参加安全培训、活动和应急演练。
2.13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抓好问题、隐患整改。
2.14做好安全工作记录并按照规范化要求归档。
3、安全考核
3.1安全规章制度、工作记录不健全,扣10分。
3.2未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扣10分。
3.3员工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扣10分。
3.4不组织参加应急预案演习或者不组织参加安全培训、活动,扣20分。
3.5未履行“四防”安全职责,扣20分。
3.6未经允许驾驶维修车辆,扣50分。
3.7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消除或制止,扣50分。
3.8从业人员违规操作,扣50分。
3.9未按规定对各岗位进行安全检查、考核,扣50分。
3.10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扣50分。
3.11未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整改问题和隐患,扣50分。
3.12由于工作严重失职或未尽到管理责任,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扣100分。
修理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规程和制度,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
直接责任。
2、加强车间作业现场巡查督促,发现违章作业应立即给予制止。
3、定期对所用设备、压力容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限时、定人给予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的应停止生
产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4、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学习,传达上级精神和要求。搞好文明生产和班组建设,严把修理质量关,防止机械事故发生。
5、驾驶车间动火,消防器材,流动吸烟,废油的集中收存工作,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和向领导汇报,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