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机工作票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2月21日

6.3 热力设备、系统检修需加堵板时,应统一按以下要求执行:
6.3.1 油系统等易燃、易爆或可能引起人员中毒的系统检修,必须关严有关 截门后立即在法兰上加堵板,并保证严密不漏。
6.3.2 汽、水、烟、风系统,共用排污、疏水系统检修必须将应关闭的截门、闸板、挡板关严加锁,挂警告牌。如截门不严,必须采取关严前一道截门并加锁、挂警告牌或采取经工作票签发人批准的其他安全措施。
6.3.3 6.3.2及6.3.3两项中,凡属电动截门应将电动截门的电源切断。热机控制设备执行元件的操作能源也应可靠地切断。

7、 检修项目中设备或系统若有异动,在提交工作票时,应附上经过审批的异动报告及异动图,否则不予受理。
8、 事故抢修以及夜间临时检修工作时,经当班主值许可后,可以没有工作票即进行检修,但须由运行主值按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并将必须进行工作的原因和所采取的安全措施记在运行日志内。预计抢修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的,仍应填用工作票;夜间如找不到工作票签发人,可先开工,至第二天白班上班时抢修工作仍需继续进行的,则应办理工作票手续。
9、 当班主值(或主值)在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注销退回之前,不准将检修设备投入运行。
10、 工作票上的安全措施工作负责人应详细填写,工作许可人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运行状况,对不完善的安全措施进行补充。
11、 工作票应由生产部长、付部长签发,或由生产部长提出,经发电厂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的专业工程师、技术人员签发。
12、 在设备检修中,由于运行情况的变化需要迅速恢复设备运行时,当班主值和运行主值有权要求停止或缩短检修时间,此时检修负责人应设法使设备具备运行条件,运行主值应在工作票上签注意见并收回工作票,同时把情况报告专业。
13、 检修工作所需要的安全措施要求外专业配合时,联系工作由主值通过当班主值负责联系布置,并做好记录。
14、 检修工作开始以前,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已正确执行,然后在工作票上双方签字方可允许开始工作,并应将一张工作票发给工作负责人。另一张存在工作许可人处,同时将开工时间、检修情况、终止时间写在运行日志内。
15、 工作票应按顺序编号,一般按 QJ2006001的方式进行编号。
16、 已执行的工作票合格率100%,并交专业保存三个月。
17、 无论任何原因,检修工作不能按工作票批准时间完工,工作负责人一般应在批准完工期限前两小时办理延期手续,并获批准。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
18、 工作完毕后,共同验收检修质量和现场卫生符合要求,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并盖章,在设备缺陷登记相应栏内签字注销,并建立工作票登记簿,随时做好工作票登记,登记簿中应注明工作内容、工作负责人、签票时间、销票时间等主要内容。
19、 工作全部结束,运行人员验收签名后将一份交工作负责人,一份交当班主值处保存。
20、 工作票执行完成后的设备验收由工作许可人与工作负责人共同检查验收。
21、 未结束的工作票每日收工前将工作票交回运行当班主值处,次日复工再向运行当班主值领取。检修完工后需先将工作票交到当班主值处,试运验收设备后再结工作票。
22、 动火工作票必须设监护人,监护人由安监人员、消防人员或检修工作负责人担任并有具体安全措施。开工前由工作票签发人会同安监共同检查施工现场,确认措施符合要求方可开工。
四、 安全
1、安全责任
1.1签发人的责任
1.1.1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
1.1.2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
1.1.3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1.2工作许可人的责任
(1) 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隔断;
(2) 安全措施确已完善和正确地执行;
(3) 对工作负责人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和有爆炸危险等;
1、 工作负责人的责任
(1) 正确地和安全地组织工作;
(2) 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
(3) 随时检查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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