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2)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3) 磨光机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防护罩破损、损坏不准使用,严禁拆掉防护罩打磨工件。
2、机具启动后,应先空载运转,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3、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间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4、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80m/s。
5、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作面保持15°~30°的倾斜角度;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向摆动。
6、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7、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 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8、操作角向磨光机不要用力过猛,或冲撞工件,以免砂轮受冲击爆 裂而引起伤亡事故。
9、严禁用油手、湿手等从事磨光机工作,以免触电伤人;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10、严禁在防火区域内使用,必要时,须经主管部门批准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