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安装安全规范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5月21日

        第六十二条  油机组的试机
        一、试机前,应清理机组周围障碍物,机组上、下、左、右不应有遗留的安装工具、金属、材料等物品。
        二、油机室内消防器具应配置齐全。
        三、机组试机时,要注意观察机组运转情况。发现运转声响、转速、水温、水压、油温、油压、排气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检查。
        四、当室温低于0℃时,试机后应将管路的冷却水放尽,并挂上“已放水”的警示标志。
        第十节  交、直流供电系统
        第六十三条  交、直流供电设备安装
        一、交、直流配电设备在安装时,应对地加固。在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及以上地区,必须采取抗震加固措施。设备的防雷和保护接地安装牢固,接地电阻符合要求。
        二、设备的三相电源接线端子在接线时,不得接错,接线端连接应牢固。设备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清洁。防止金属细丝和金属碎片搭接在接线端或铡刀开关上,以防造成短路,发生事故。
        三、为防止操作人员触电,交、直流配电屏和其他供电设备正、背面前方的地面应铺放绝缘橡胶垫。在配电室,如需合上供电闸刀开关向设备供电时,应首先检查有无人员在工作,然后再合闸并挂上“有人工作”的警示标志。
        第六十四条  交、直流供电设备加电测试
        一、设备加电时,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并应有二人互相配合,采取逐级加电的方法进行。如发现异常,立即停止加电,检查原因。检查时,应切断电源开关。
        二、设备测试时,要注意仪表的档位。不得用电流(电压)档位测量电压(电流)。测量整流设备输出杂音时,为防止毁坏仪表,必须在杂音计输入端串接一个2?f的电容,同时杂音计还应接地。
        三、为防止静电对设备的损害,技术人员测试时必须带防静电的手环。
        第十一节  蓄电池
        第六十五条  蓄电池室环境安全要求
        一、蓄电池室地面承重量必须达到800公斤/平方米,因此宜设在一楼(如蓄电池室设在其他楼层,应检查楼层承重量),并接近电力室,但不应靠近高温(如锅炉房)和震动大的场所(如油机室)。蓄电池室采光窗应安装毛玻璃或涂半透明油漆,以免阳光直接照射在蓄电池上。
         二、电池室内交流电源线必须暗敷。室内不得安装电源开关、插座以及可能引起电火花的设备装置,照明系统必须采用密封的白炽灯罩。
        三、室内不得引入明火装置,严禁吸烟。如用暖气片采暖,暖气片距电池应不少于1米的距离。
        四、电池室应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因为空气中每单位体积含氢量达2%时,就容易引起爆炸,含酸量达2毫克/立方米就会影响身体健康。为了排氢及酸,应单独设立通风系统。
        第六十六条  蓄电池安装
        一、蓄电池单位体积比较重,安装搬运时必须有二人以上互相配合,轻搬轻放,要注意勿砸伤手脚和摔坏电池。
        二、为了防止地震给蓄电池带来破坏,蓄电池正、负极不得与汇流条(母线)直接连接,应采用“软母线”连接。
        第六十七条  配置电解液
        一、配置电解液时,必须预先计算电池组的容积和蒸馏水、浓硫酸配置用量。所配电解液容积与电池总容积基本相等,略有富余。
        二、操作人员必须带防腐手套,穿防腐服装和防腐鞋,带防腐面具和防腐眼镜。操作人员的皮肤不得外露。配置电解液的房间必须通风,严禁烟火。
        三、配置电解液时,必须先将蒸馏水倒入耐酸容器中,然后再顺着容器边沿缓缓倒入浓硫酸,并防止硫酸飞溅。用耐酸搅动棒缓慢搅动,并不断检测电解液比重,当比重符合要求时,停止硫酸注入。严禁将浓硫酸先倒入耐酸容器中,再倒入蒸馏水,这样会引起硫酸飞溅,造成重大伤害。
        四、待电解液温度冷却到30℃ 或室温时,用漏斗向电池体内灌注电解液,使各电池的电解液在规定的液面线内,保持一致。擦干电池体上的残留电解液。
        五、剩余的电解液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放。
        六、蓄电池的充、放电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或技术说明书进行,防止蓄电池体在充、放电过程中破裂。
        第十二节  太阳电池
        第六十八条  太阳电池开箱检查时,应用专用工具,严禁用铁锤敲打,防止损坏箱内太阳电池配件及太阳电池玻璃罩面。
        第六十九条  为了施工、维护人员的安全,太阳电池在屋面上安装时,现场周围要有围栏,四周维护走道净宽不得少于80厘米。
        第七十条  在机房屋面上安装太阳电池时,电池架必须与基础固定牢靠,防止大风损坏电池架。同时,机房屋面应设置良好的避雷带(网),太阳电池应在避雷带(网)的保护范围内。太阳电池支撑架必须按要求安装防雷接地线,保证支撑架应与避雷带(网)至少有两个方向可靠连通。
        第七十一条  太阳电池输出线必须采取有屏避层的电力电缆布放,在进入室内前,屏蔽层必须接地,芯线应安装相应等级的避雷器件。
        第十三节   接地装置和防雷
        第七十二条  接地体和连接线必须采用热镀锌钢材,规格符合要求,不得使用铝材。
        第七十三条  接地装置的安装
        一、埋设垂直接地体时,在接地体定位线上,一人扶住接地体,另一人用大锤将接地体垂直夯入地下,扶接地体者要带手套并严禁站在持锤者的正面。采用钢管作垂直接地体时,为避免夯管时管口断裂,可在钢管的上端加装保护圈帽。
        二、垂直接地体之间连接时,应用40×40×4的热镀锌扁钢进行焊接。在焊接时,焊接人员必须按照焊接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章操作。
        二、接地引出(入)线不得布放在暖气地沟、污水沟里,埋设时应避开这些地方。如条件限制,必须布放裸露在地面时,应采取防护措施,不得妨碍行人、车辆等。
        三、接地引出(入)线、接地线不得与自然接地体有金属连接,布放间距应不少于1米。
        第七十四条  出、入局(站)电力电缆接地与防雷出、入局(站)的交流电力线(含油机发电机组至电力室的电缆)应选用具有铠装层的电力电缆埋入地下出、入局(站),其金属护套两端就近接地,芯线应安装同等级的避雷器件。380V交流电力线应距局(站)50米以外入地,高压(10KV)电力电缆出、入局(站)时,其电力电缆入地长度应不少于300~500米,或按设计要求办理。
        第七十五条  出、入局(站)的通信光(电)缆接地与防雷
        一、出、入局(站)的通信光(电)缆应采取由地下出、入局(站)的方式,其埋入地下的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所采用的光(电)缆,其金属护套应在进线室作保护接地。
        二、由楼顶引入机房的光(电)缆应选用具有金属护套的光(电)缆,在按要求采取相应的避雷措施后方可进入机房,同时应接入相应等级的避雷器件。
        第七十六条  严禁架空交、直流电源线和光、电缆直接出、入局(站)和机房。
        第七十七条  铁塔和天馈线的接地与防雷
        一、铁塔避雷针必须引接两条40×40×4的热镀锌扁钢与地面接地装置连接,避雷针引下线应与铁塔固定牢靠,避雷针引下线连接点必须焊接牢固。焊接人员上塔时,不得自带旱接工具,必须另用工具吊装。
        二、塔顶灯如果用交流电供电时,交流电源线必须采用具有金属屏蔽层的电源线布放或采用电源线穿金属管布放。电缆的金属屏蔽层或金属管应按规定接地。无规定时,每隔10~20m 就近接地一次,电源线进入机房时,应加装相应等级的避雷器件。
        第七十八条  通信中继站、基站机房设施的接地与防雷
        一、通信站机房屋顶必须安装避雷针、避雷带和避雷网等避雷装置。避雷针(带、网)的引下线之间连接必须采用焊接的方法焊牢,并进行防锈处理。
        二、机房内走线架、吊挂铁件、机架、金属通风管、金属门窗等不带电的金属构件均应加装电气连通线,并安装保护接地。
        第七十九条  局内设备的接地与防雷
        一、通信设备直流电源的工作地应从接地汇集排上引入。同时通信设备机架应从接地汇集排引入保护地。
        二、交、直流设备的机架应从接地汇集排上引入保护地线。交流配电屏中的中性线应与机架绝缘,严禁采用中性线做交流保护地线。
        三、配线架应从接地汇集排引入保护地。同时配线架与机房通信机架间不应通过走线架(槽)形成电气连通。
        四、机房内空调等金属设施应从接地汇集排上引接保护地线。
        五、各类需接地的设备与接地汇集排之间连线的截面积应根据最大负荷电流确定,应采用铜质绝缘导线,不得使用裸导线连通。
        六、每个电气设备必须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汇集排相连,不得在一个接地线上串几个需要接地的电气设备。
        第八十条  携带式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接地
        一、携带式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应采用铜质软绞芯线,其截面不少于1.5 平方毫米,严禁利用其它用电设备的零线作接地。接地线应与接地装置相连接。
        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接地要求应符合固定式电气设备接地的规定。
        第十四节  电源设备割接改造和更换
        第八十一条  电源设备需更换或维修时,应对设备电源布线及安装加固使用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针对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
        第八十二条 对于在用设备需用新设备替换时,必须对新设备电气性能进行详细测试和检查,并应在临时通电后,加上假负载,试运行1~2天后,方可进行就位替换。
        第八十三条 拆除旧设备
        一、拆除旧设备使用的工具必须用绝缘胶布缠绕,进行绝缘处理。操作人员必须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二、拆除旧设备时应首先切断设备的电源开关,并在配电柜上切断电源开关或熔断器,然后拆除设备电源线,应用绝缘胶带对电源线头进行包缠。
        第四六十条 拆除旧设备的加固件和子架、机盘,替换的新设备安装前要把新设备开关置关的位置,再就位安装。重新布放电源线或利用已有的电源线时,应注意电源的极性和直流电源线的颜色,红色为正极,兰色为负极。
        第八十四条  在运行设备(负载)更换(割接)直流电源线时,割接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应将新电源线布放到位,两端比量后做好线鼻子,然后用绝缘布包好。
        二、割接时,在电源架一端正负极分别端接好,设备一端端接前,用万用表再一次确认电源线正负极。
        三、设备电源线有主、备用端子(双路供电)时,应先将新电源线正、负极分别割接到备用端子,并开通设备备用开关,用钳型电流表检测是否有电流(主、备电流基本均等);用同样方法再割接主用电源线。
        八十五、设备单路供电时,又没有备用端子,应复接临时电源线,用钳型电流表检测是否有电流,确认后,再割接设备旧电源线;检查确认新布电源线有电流时,可拆除临时电源线。
        八十六、电源割接时要做好绝缘保护,使用绝缘工具,电源正负极不得接反。及时使用钳型电流表检测割接的缆线是否有电流,无电流时不得继续割接下一根电源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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