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2 班中检查时间:10时/18时/2时。
3.5.3 变电站内设备专责人每周检查一次。
3.5.4 #1集电线路及所属箱变每月05日白天及12日晚21:00检查两次,#2集电线路及所属箱变每月17日白天及25日晚21:00检查两次,特殊天气(雷雨、暴风、大雪)进行特殊巡视。
3.5.5 风机巡检每季度检查一次。
3.6 巡检内容
3.6.1 变电站设备的常规巡检内容
3.6.1.1 绝缘瓷瓶是否清洁,无破损,无裂纹或打火现象。
3.6.1.2 变压器硅胶颜色、变压器油温。
3.6.1.3 引线接头是否接触良好,不发热。
3.6.1.4 SF6气体压力、运行声音情况。
3.6.1.5 配电室设备运行声音、温度、告警情况。
3.6.1.6 功率单元室内温度、运行声音、告警情况,H3、H5滤波装置运行情况。
3.6.1.7 中性点接地变压器继数器控制器运行情况。
3.6.2 变电站设备的特殊巡视内容:
3.6.2.1 雷雨天检查绝缘瓷瓶有无放电、电晕、倒塌及断线现象。
3.6.2.2 大风天检查横担、杆塔及引线有无断线、变压器有无落物,110kv避雷器及引线有无变位或断线。
3.6.2.3 严寒天检查瓷质设备有无冻裂,充油设备的油位、压力、变压器有无积雪和结冰。
3.7 对生活水泵房的巡视检查内容
3.7.1 消防用水和生活用水设备运行情况。
3.7.2 消防泵和生活泵定期切换试验的记录。
3.7.3 消防水泵和生活水泵电源控制系统有无异常。
3.7.4 压力表指示是否正常、阀门有无松动。
3.8 风力发电机的常规巡检内容
3.8.1 风力发电机组在运行中有无异常响声。
3.8.2 叶片的运行状态有无异常,是否有开裂现象。
3.8.3 风速仪、风向标,动作是否正常,避雷针的运行是否良好,有无雷击的现象。
3.8.4 电缆有无绞缠现象。
3.8.5 风电机组是否渗油,电控系统工作是否正常。
3.9 风力发电机的登机巡检内容
3.9.1 检查风力发电机组液压系统和齿轮箱以及其他润滑系统有无泄露,油面、油温是否正常,油面低于正常时要及时加油。设备运行中的声音是否正常。
3.9.2 对设备螺栓进行检查,有无松动。
3.9.3 对爬梯、安全绳、照明设备等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3.9.4 检查控制箱内接线有无松动、并进行清扫。
3.9.5 风力发电机组登机巡检应在手动停机状态下进行。
3.10 集电线路的常规巡检内容
3.10.1 线路门型架标识牌是否齐全,支架螺栓是否紧固、有无缺失。接地扁铁防腐是否合格。
3.10.2 各支线弧垂程度是否合格,隔离开关刀口是否咬合紧凑。
3.10.3线路铁塔有无异物(如:鸟窝),集电线路门型架、杆塔下地基有无沉降、雨水冲刷等情况。
3.11 风电场交通道路的常规巡检内容
3.11.1 交通道路的安全标识牌是否正确、清晰、有无缺失。
3.11.2 安全警示牌、限速等标识牌位置是否合适。
3.11.3 巡视道路有无坍陷、积水、大雪覆盖、结冰等情况。如有并对其进行及时修补、平整。
3.11.4在汛期加强对道路的巡视,对道路地面下沉的路段设置安全警示。
3.11.5在大风后对道路进行清理杂物。
3.12 巡检程序
3.12.1 巡检前的准备:
3.12.1.1 巡检人员向值班负责人汇报巡检路线和重点检查内容。值班负责人根据运行方式、气候条件、设备工况等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调整,具有危险性的巡检工作,必须有两人进行。
3.12.1.2 巡检人员检查携带的安全用具和通信工具正常,如手电、测温仪、安全帽、对讲机等,如有必要要穿绝缘靴,带绝缘手套。
3.12.2 巡检过程
3.12.2.1 巡检人员按照巡检时间、路线、检查内容进行巡检。
3.12.2.2 巡检完毕,将检查情况汇报值班负责人,并填写巡检记录单。发现异常要注明时间,地点、处理结果。发现的缺陷,按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进行缺陷登记,并纳入本岗位监视性检查的内容,加强对其检查监视。
3.13 巡视路线
3.13.1变电站设备巡视路线:
主控制室→继电保护室设备→工具间→35kV配电室→400V配电室→通讯室→#1主变→110kV升压站→SVC控制室→接地变压器→补偿电容器组H3、H5→生活水泵→消防水泵→主控制室
3.13.2 #1集电线路及所属箱变巡视路线,各风场根据就地实际情况制定巡视路线。
3.13.3 #2集电线路及所属箱变巡视路线,各风场根据就地实际情况制定巡视路线。
3.13.4 风机巡视路线:各风场根据风场风机实际布置制定巡视路线。;
3.13.5 风机巡检道路巡视路线:各风场根据风场实际布置制定巡视路线。;
4 职责
4.1制度负责人:风场场长
4.1.1 负责组织修订和完善本制度,并确保制度的有效性。
4.1.2 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4.1.3 接受上级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2制度执行人:运行检修负责人及各职值长。
4.2.1 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并提出改进意见。
4.2.2 负责检查本值的运检人员对巡回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4.2.3 接受公司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3 巡检人员:
4.3.1 负责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4.3.2 负责将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汇报值长。
4.3.3 负责向值长及部门负责人提出巡回检查制度的修改建议。
5 检查与考核
5.1生产管理人员和风电场场长每月对巡回检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于能及时发现设备缺陷人员应给予表扬或奖励,对工作中不负责任没有及时发现设备缺陷人员应给予批评或一定的经济处罚;
5.2未及时发现缺陷,造成单个设备停运的考核50元
5.3未及时发现缺陷,造成单个设备部分损坏考核100元
5.4未及时发现缺陷,造成重大设备损坏的考核500元,待岗1个月;
5.5未及时发现缺陷,造成集电线路跳闸的考核1000元,待岗3个月;
6附则
6.1 本制度由风电场制定,负责解释。
6.2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