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件工区机修队队长是本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队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参与制定、修订(编)本工区及班队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参与组织或制定安全生产规划、规章制度
2.参与制定、修订(编)本工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
3.参与制定并实施本工区年度机电设备的维简和大修工程计划。
4.组织实施有关通风、压风、提升、排水、供电系统的安全技术改造方案。
三、参与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5.参与制定并实施本工区安全培训计划。
6.组织本队岗位工种进行岗位培训,做到持证上岗。督促本队班队长参加安全资格培(复)训。
四、推广应用机电专业先进技术、装备和工艺
7.负责推广应用机电专业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并组织人员进行培训。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组织制定本队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并监督落实。
8.落实管理人员下井跟带班制度,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9.监督检查本队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0.组织对机电设备及相关安全设施的维护和定期检查,确保灵敏可靠。
11.组织召开本队班前会、隐患排查会议、安全学习会,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研究解决生产安全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2.熟悉和了解所分管范围内设备的数量、性能构造,存在的问题以及出现问题时的处理方法。
13.严格执行有关施工技术安全措施,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4.落实本队职业病危害的防治与管理,督促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15.贯彻落实矿冬季、夏季“三防”工作。
六、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6.贯彻执行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7.参与矿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参与事故抢险救援。
19.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工作,落实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及事故防范措施。
八、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与考核
20.贯彻执行矿、科、工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
21.履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