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轮对
1、车轮不得有裂纹,踏面光洁,转动灵活。
2、车轮踏面的几何尺寸应符合GB4695的规定,踏面磨损量不得超过原厚的45%,轮缘磨损量不得超过原厚的35%。
3、同一轮对两轮踏面直径差不得超过2mm。
4、轴承
(1)单列向心球轴承磨损,其径向间隙不得超过0.5mm。
(2)同一轮对新旧轴承不得混合使用。大修矿车不得使用旧轴承。
5、轴承的配合
(1) 车轴与轴承内径采用m6级公差配合。当轴承为G级精度时,其配合过盈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2)车轮与轴承外径采用N6级公差配合。当轴承为G级精度时,其配合过盈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1 车轴与轴承内径的配合过盈量
轴承内径 |
配合过盈量 |
>15~50 |
0.009~0.037 |
>50~80 |
0.011~0.045 |
表2 车轮与轴承外径的配合过盈量
轴承外径 |
配合过盈量 |
>80~120 |
0.001~0.038 |
>120~150 |
0.002~0.045 |
>150~180 |
0.005~0.045 |
6、车轴装配后,同侧车轮的摆动量不得超过2mm(量轮缘)。
7、车轴轴颈磨损不得采用滚花或镶套修理。车轴最大弯曲不得超过1mm。
8、轮对的轮距应符合本规范4.3.1.4.6的规定。
9、轮对固定在车架上,挡箍与轴座的间隙不得大于5mm。轴距允差不得超过2mm。两轴应垂直于车架纵向中心线。
10、矿车放在水平轨道上检查,四个车轮中有一个不接触的最大间隙不得超过1mm。
11、车轮轴承润滑良好,油脂符合要求。
二 、连接装置
1、连接装置的钩、环、链、销、孔不得有变形,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磨损量不得超过原尺寸的10%。弯曲的销子、链环不得冷直。
2、碰头各部完整齐全,不得有裂纹。弹性碰头的话活动范围为10~30mm,弹簧不得有断裂。
3、连接装置的链环,必须以2倍于最大静载荷的拉力进行试验。
三 、车厢与底梁
1、底梁不得有裂纹、开焊,碰头铆钉不得有松动。其他各部铆钉松动不得超过总数的5%。各连接螺栓应加弹簧垫圈。
2、车厢上口两对角线长度差不得大于35mm。车厢各面凸凹深度不得大于50mm,不得有裂纹和破损。
3、车厢纵向中心线与底梁中心线(在车厢两端测量)的偏差不得大于8mm。
四 、底卸矿车的卸载部分
1、车底与车厢应接合严密。
2、托轮组平直,托轮转动灵活。相邻两个托轮高低差不得大于2mm,相邻五个托轮必须有三个托轮在一条直线上。
五、试验
1、大修后的矿车应进行试验,其运行阻力系数不得超过表3的规定。
表3 矿车运行阻力系数
矿车载重 t |
单台空车运行阻力系数(滚动轴承) |
1 |
0.0095 |
2 |
0.0085 |
3 |
0.00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