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绩效管理考核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8月13日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第一氧化铝厂设备系统绩效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国铝业山西分公司2012年设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
3.考核程序
3.1由装备能源科组织实施。
3.2每月10日,由装备能源科对上月的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报设备副厂长审核,最后经分厂绩效考核领导组审批后,报人力资源科执行。
4.考核内容:
4.1考核指标方面:
4.1..1考核指标:
4.1.1.1设备事故(考核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具体责任人承担30-50%)发生一起维护不到位损坏设备的扣100-500元;发生一起一般设备事故扣2000元;累计发生两起一般设备事故,扣当月设备管理类绩效指标考核全部得分;一起人为责任设备故障,扣200-1000元;设备事故及故障影响到生产组织的,按生产管理考核。
4.1.1.2动力运行事故(考核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具体责任人承担30-50%)根据事故分析确定,发生一类事故扣3000元;二类事故扣2000元;三类事故1000元;四类事故扣500元;电气故障发生一次扣200元。
4.1.2各项计划执行率指标:
4.1.2.1厂属各检修单位要无条件接受装备科和生产运行科任务安排,每发生一次推委扯皮不上人现象,扣检修单位500元,对给生产组织带来损失的,按生产管理考核。
4.1.2.2特种设备定检定检率100%,每降低1%扣其管理单位300元,连带设备主任50元。
4.1.2.3强检测量设备周检率100%,每降低1%扣其管理单位100元,连带设备主任50元。
4.2设备基础管理
4.2.1严格按无泄漏巩固无泄漏工厂(车间)活动安排和达标推进计划组织完成。对计划执行差的单位每次扣500~2000元;按要求达标车间给予人均80元至100元的奖励(按照设备管理难度系数给予奖励)。被分公司通报批评或警告的单位,每次扣2000~5000元;创建积极有创新的奖5000~10000元。
4.2.2各车间严格按照无泄漏设备管理基础资料标准,逐项建立软件资料,缺一项扣100元。各车间应加强设备软件资料的日常管理,所有内容应及时认真填写,一处不规范扣300元。
4.3事故管理:
4.3.1实施零故障工程体系:各点检站及车间建立零故障 及制度,所有故障建立台帐,认真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措施,否则扣500~1000元。
4.3.2无论何种原因发生事故及故障,相关单位当日必须将情况报装备能源科,在24小时内组织分析会并将事故报告以书面形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上交装备能源科。分析会无故不到者,每人次扣100元;报告拖延一天扣100元。
4.3.3设备事故分析记录与事故报告及事故台帐三者不符者,每项扣100元。事故发生后不及时汇报或隐瞒不报、分析不及时或故意拖延报告,每项扣500元。
4.4.4设备不备用按设备事故处理,影响生产加倍处罚。
4.4备件管理严格执行《第一氧化铝厂备件管理办法》。
4.5各类计划及报表应按时上报,每拖延一天扣100元。
4.6设备系统各种会议、检查、学习等按时参加,迟到一人次扣50元;无故不到一人次扣100元。各种培训及考试,不及格扣100元;无故不参加及参加分公司以上级别组织的考试,不及格拿不到证的,按分厂人力资源管理进行考核。
4.7各类违规操作及违章使用设备行为,视情节扣500~1000元。各种弄虚作假行为,扣500~2000元。
4.8车间对分厂名誉造成不利影响的,每项次扣1000~5000元。
4.9设备现场管理
4.9.1点巡检管理:
4.9.1.1对设备点检到位率100%,每降1%扣500元;问题检出率要≥95%,每降1%扣200元。
4.9.1.2点检出的问题不及时处理或无反馈意见的,每项扣100~300元。
4.9.2润滑管理:
4.9.2.1一般设备每发现一次缺油、油变质,扣100元;主体设备每发现一次缺油、油变质,扣500元;油号不符者,扣300元。
4.9.2.2油品、油库、油具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00元。
4.9.3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管理
4.9.3.1认真执行《山西分公司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管理办法》的管理规定。
4.9.3.2车间对运行中压力容器、管道跟踪检查,每月底提前一天将跟踪情况及发现问题报装备能源科点检站,每拖一天,扣100元。
4.9.3.3压力容器、管道及附件技术档案及时填写,台帐不健全或填写不及时,每项扣100元。安全阀、仪表校验须按计划进行,没有校验计划或委托书扣200元;到期未申请校验的扣200元。
4.9.3.4劣化倾向管理: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测厚工作,按计划认真开展,溶出车间高压溶出压力管道定期测厚,由点检站组织专职人员进行测厚,溶出车间设备主任配合;其它车间的压力容器及管道的测厚,由相关车间设备主任组织,点检站相关专职点检员参加进行。
4.9.4计量仪表管理:
4.9.4.1认真执行分公司计量管理制度。
4.9.4.2现场各岗位安装的计量设备,产权归我厂,应做到帐物相符,若发生丢失、人为损坏,帐物卡不符,每次扣100~200元。
4.9.4.3主体设备检修、改造影响到计量仪表正常运行时,各单位必须提前向装备能源科提出申请报告,报告中要写清详细的安装位置、型号及操作时间,否则每次扣500~1000元。
4.9.4.4属各单位维护更换的计量仪表(压力表、温度表、水表、电度表等),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送检,并做好相应的检定记录,否则每次扣200~500元。计量设备及设施检修维护不到位,扣相应责任单位100-300元/块。
4.9.4.5放射源管理严格执行上级和分厂的有关规定。
4.9.5起重设备管理:
4.9.5.1起重设备要建立健全相应安全技术档案,检查缺一项扣200元。
4.9.5.2车间所有起重设备完好的,奖200~500元/月。
4.9.5.3外围单位使用起重设备时,车间和施工单位办理书面交接协议,使用期间起重设备正常损坏,车间提供备件或材料,施工单位承修,因备件或材料提供不及时影响检修,每影响一天扣100元;非正常使用造成损坏的,全部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未办理书面交接协议的,扣所属单位500-1000元。
4.9.6动力系统管理
4.9.6.1变、配电室管理:
4.9.6.1.1变配电室的日常点检按归属单位负责由,每8小时必须对所管辖区域的变、配电室点巡检一次,负荷异常或设备检修后试运行期间,增加点检次数,并按规定填写“变配电室日常点检卡”,不按要求进行点巡检,每次扣100元。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处理或向上级汇报,否则扣300元。
4.9.6.1.2点检站电气专职点检员负责变配电室的专职点检和精密点检工作,对重要设备和关键部位实施状态检测和劣化倾向管理。专职点检员必须对所辖区域的变配电室定期点检一次,并填写好专职点检卡,发现重大隐患时应立即组织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向装备能源科点检站电气主管汇报,否则扣1000元。
4.9.6.1.3配电室无论何种原因短路放炮,引起两个以上回路跳停,每出现一次扣相应的管理单位500元。引起上一级配电室馈出回路跳停者,按分公司相应的事故管理规定进行考核。
4.9.6.1.4“两票”执行率、合格率100%,不允许出现先检修、后补票现象,每发现一次扣综合车间200元。
4.9.6..1.5配电室馈出回路调整时,应及时变更模拟系统图,和配电盘负荷名称标识,否则扣管理单位200元。
4.9..6.1.6变配电室及开关设备本体卫生清洁,控制线路排列整齐,无明线头,主回路元件配置合理,无发热点,保护装置完善,定值符合规范,动作灵敏可靠,“三线”整治符合星级红旗变配电室要求。否则视情况扣100-1000元。
4.9.6.1.7变配电室管理退步,被分公司摘牌的扣管理单位500~2000元/室(所)。
4.9.6.2用电管理:
4.9.6.2.1严格控制非生产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和违章用电。做好外供电的计量与管理工作,各管理单位按照中铝股份晋字[2005] 78号文件要求做好计量仪表、电流互感器的校验及验收工作。每月25日前各管理单位将本月发生的各项外供电量,报装备能源科,主管人员审核后,报计控室从分厂总用电量中核减。
4.9.6.2.2杜绝设备的空载运行现象,尽量提高台时产能,减少开车台数,降低电能消耗。发现空载运行一台次扣罚车间500~1000元。
4.9.6.3电机使用考核:
4.9.6.3.1所有在线电机,生产岗位人员必须纳入日常巡检中,及时反映和记录异常情况;100kw以下电机由所属单位定期进行专业维护保养;100kw以上电机专职点检员负责专业点检,根据设备检修周期和运行状态检测,提出计划检修和故障预知检修,否则扣责任单位1000元。
4.9.6.3.2电动机损坏后,点检站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单位,45KW以上电机由所属单位负责填写事故报告,拿出处理意见,于事故发生次日书面上报装备能源科,否则每次扣200元;检修单位要及时将事故电机送往电修车间修理,否则每台次扣500~1000元。
4.9.6.3.3 30KW以下的电机100元/每台,30KW以上的电机(以30千瓦为界)超出部分每千瓦增扣5元;以下原因烧毁电机的,对责任单位进行加倍考核:进入各种液体的、电气回路故障引起缺相、保护失灵、轴承缺油烧坏引起扫膛。
4.9.6.3.4每月28日,各归属管理单位负责将本月烧电机汇总报表,上报装备能源科,否则扣200元。
4.10设备运行管理
4.10.1主体设备运行、停机、检修、故障原因记录及时准确分析认真,每月进行总结分析,不及时扣500元/天,不记录、无分析扣1000元。
4.10.2主体设备月停机次数按分公司标准执行,超扣200-500元/次。
4.10.3定期、合理清除设备内、外结疤,及时、有效果,奖500-1000元,未按规定进行清理,造成设备损坏,一次扣2000元。
5附老系统强化高压溶出运行、压缩检修时间考核管理办法
老系统强化高压溶出运行、压缩检修时间考核管理办法
根据分公司要求,为了进一步压缩老系统溶出计划检修工期、延长溶出运行时间及降低设备故障的影响,保证两个系列高效、稳定运行,挖掘潜力,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积极参与我厂高压溶出两个系列稳产、高产运行的积极性,特制订以下考核办法:
一、计划停车检修奖励、考核细则:
高压溶出系统停车停车放料、清理、检修、开车时间段控制:
1、隔膜泵开始填充洗液→放料→吹扫→通知热电分厂卸压,考核用时4.5小时。按计划4.5小时完成,奖溶出车间2000元,每提前10分钟奖500元;超出计划每推迟10分钟扣500元。
2、热电卸压→总汽压到零→具备上人条件,考核用时1.5小时。分公司考核。
3、检修分厂上人检修→检修过程(退火、酸洗)→具备填充条件,考核用时10小时。按计划10小时完成,溶出车间、第一点检站配合各奖2000元,每提前半小时各奖500元;超出计划每推迟半小时各扣500元。酸洗时蒸发车间压酸时间控制在2小时之内,完成奖蒸发车间500元,每超10分钟扣200元。
4、开始填充→填充结束(2小时)→暖管→预热→提压→出料,考核用时5小时。按计划5小时完成,奖溶出车间、第一点检站各奖2000元,每提前半小时奖500元;超出计划每推迟半小时扣500元。开始填充→填充结束2小时完成奖精制车间500元,每超10分钟扣200元。
5、总工期严格控制在23小时之内,按计划23小时之内完成奖溶出车间、第一点检站各1000元;22小时之内完成奖溶出车间、第一点检站各2000元;21小时之内完成奖溶出车间、第一点检站各3000元。
6、因热电分厂压汽、提汽或检修分厂检修质量等问题影响,超出总工期23小时,对溶出车间、第一点检站不奖不扣。
二、荷兰泵奖励、考核细则:
为了保证荷兰泵稳定运行,制定专项考核办法,要求与荷兰泵相关的单位互相配合、积极协作,溶出车间加强操作维护、点检站加强点检确认及预知维修,具体考核如下:
1、荷兰泵影响机组运行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

考核标准 5小时/月 每少1小时 每超1小时
奖罚(元) 不奖不扣 +500 -500
被考核单位溶出车间、第一点检站、电器,承担比例依次为40%、30%、30%。
2、破隔膜数量不得超过3个(超8000小时破不考核)

考核标准 3个/月 每增1个 2个/月 1个/月 0个/月 连续两月0个
奖罚(元) 不奖不扣 -500 +500 +1000 +2000 +4000
被考核单位溶出车间、第一点检站,承担比例依次为60%、40%。如在倒泵打回流过程中造成隔膜破,扣溶出车间500元。
3、荷兰泵检修过程中,溶出车间、第一点检站专人进行把关、验收,并记录、建立台帐。
三、压煮器搅拌奖励、考核细则:
为了保证压煮器投用后,搅拌系统稳定高效运行,确保运行压煮器预热、反应达到要求的温升,提高压煮器运行效率。特对压煮器搅拌制定考核如下:
1、线外压煮器确定搅拌系统检修项目,排出进度计划。搅拌系统验收包括减速机、搅拌轴、叶片、底轴等机械部分,由第一点检站专人进行把关、验收,并记录、建立台帐。
2、高压溶出计划检修完→下一次计划检修为一个考核周期。两个系列压煮器搅拌考核基数2000元,每停1台扣第一点检站200元,依此类推。停6台搅拌不奖不扣,以后每停1台扣第一点检站200元,依此类推。
3、对运行中压煮器搅拌因缺油造成搅拌停,扣溶出车间200元。
四、溶出料浆管道测厚奖励、考核细则:
为了保证高压溶出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延长运行时间,达到分公司考核40天的要求。特对溶出料浆管道测厚制定考核如下:
1、高压溶出计划检修完→下一次计划检修为一个考核周期。
2、第一点检站根据绘制的料浆管道走向图,组织学习,停车检修时严格按照料浆管道走向图进行测厚。测厚完后溶出车间和第一点检站根据测厚数据确定管道更换部位。
3、高压溶出运行过程中因料浆管道磨损泄漏,造成停车检修,每次扣溶出车间、第一点检站各500元,如一个周期内(40天)未发生料浆管道磨损泄漏的奖溶出车间、第一点检站各1000元.
五、以上奖励、考核细则,溶出车间、第一点检站领导班子挂钩考核,奖罚按20%考核。
六、本办法自2012年3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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