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备故障汇报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1月04日

一、报告范围

1、一线生产单位的采煤机、皮带运输机、刮板运输机、风机、移动变电站、调度绞车等影响安全生产的移动设备。

2、运输段的翻罐笼等所有运输设备设施。

3、机电科的斜坡绞车、供电、供风、供水等系统的所有固定设备设施。

二、报告程序

1、凡在生产过程中,设备设施发生故障影响安全、生产,由当班的盯岗干部向科段值班室汇报。由科段值班干部立即向调度室报告。调度室、科段值班室同时建立“设备故障专项记录”本,记录清设备使用地点、发生故障时间、故障类别、汇报人等。

2、调度室接到报告后,首先作好记录,通知值班矿领导、生产副矿长、机运副矿长、机电副总、分管矿领导、挂钩矿领导、成本稽查大队、机电科。由机电科设备组牵头组织相关领导及安监站、成本稽查大队、考核办、设备所在单位参加,对故障进行调查分析并考核。

三、相关考核

1、机电设备发生故障不汇报对当班盯岗干部考核100元,并联责段长、书记各50元。

2、调度室、科段接到汇报后不记录,不及时通知到相关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当班调度员考核100元。

3、机电科接到通知后不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现场调查,对责任人考核100元。

4、因设备发生故障而影响生产,由成本稽查大队从经营成本的角度调查分析,视影响程度进行追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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