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制造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4月28日

1、协助公司主管安全副总经理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所管辖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所管辖的部门重要日程。

3、参与、制定、修订和审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检查执行情况并进行考核。

4、参与、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和年度自评。

5、参与、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

6、组织所管辖的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审批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做到“五到位”。

7、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同时定期组织所管辖部门安全生产例会。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办法。

8、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9、参与监督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做到“三同时”即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10、督促、检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完成情况和技措经费的有效使用情况。

11、发生事故后,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事故的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12、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向总经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出奖惩意见。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