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危险性大的设备的选型、制造、安装、大修理实行全过程的监控,并按规定实行检测取证工作,不合格的设备不准使用。
2. 对危险性大的生产设备加强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运行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安全规定和用电安全规定。
3. 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设备事故,要本着“四不放过”精神,认真分析,找出根源,订出防范措施。
4. 加强现场检查,发现机械、电气、动力方面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防止“隐患不除,酿成事故”。
5. 在编制设备大修理计划时,除了主体设备外,要将列入固定资产的安全设施同时列入计划,保证完好。
6. 对出借的动力、电气设备的完好负责,出借时完好,收回时检查修复,保证该类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7. 对本单位的设备,建筑物良好和劳动保护设施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对因设备、建筑物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8. 参与分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