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动力)部门安全管理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10月12日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机械、电气设备、起重设备、锅炉、受压容器等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安全运行制度,负责该制度的检查落实。

(2)各类机械设备必须配齐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严格执行维修保养制度、易损零部件定时更换制度,确保机械设备安全。

(3)负责机械、电气设备、起重设备、锅炉、受压容器等设备的安全管理,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定期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及一切附件,保证全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新购置的机械、锅炉、受压容器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设备(动力)部门负责组织投产使用前的鉴定验收。新设备(包括自制设备)使用前都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操作新设备的工人,上岗前要进行岗位培训。

(5)负责组织对机械、电气设备、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锅炉、受压容器的运行人员定期培训、考核,成绩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发给技能培训合格证,杜绝无证上岗。

(6)参与机电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技术与管理方面的改进措施,对违章作业人员要严肃处理。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