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储配站由设备责任人或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2、技术档案管理范围:
a)建站原始技术资料或复印件。
b)安全法规、行政规章、规程规范、技术标准以及有关安全管理的各种文件。
c)气瓶、槽车技术档案。
d)设备、仪器、仪表使用说明书和质量说明书。
e)设备、仪器、仪表、工量具周检报告及统计表;
f)各个岗位原始记录,应按月装订成册,保存一年,销毁前应经技术监督部门代表签字。
3、充装资料包括预检、复检、充装、复称的记录表。允装资料由设备责任人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工作。充装资料保存一年。
4、预检、充装、停用气瓶数量应每月进统计、编成报表。
5、凡是归档的资料应登记造册,分门类编号,以便随时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