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及管道保温、保冷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01月25日

为了减少设备、管道在工作过程中的热量损失,防止环境中的热量传入低温设备,减少冷损失,节约能源,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1、       保温及保冷范围

(1)  外表温度高于50℃及介质凝固点高于环境温度必须保温(需降温者例外)。

(2)  外壁表面温度等于或低于0℃及低于周围环境温度的设备、管道及有关仪表必须保冷。

2、       职责范围

(1)  管架、管廊上的管道和设备保温(冷)日常管理工作由技术科负责。

(2)  各工段内的设备和管道的保温(冷)日常管理工作由其所在单位负责。

(3)  所有设备、管道的保温(冷)施工,由其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报相关的主管部门审批后安排外协施工。

3、       保温、保冷施工必须严格按技术要求进行。保温(冷)应首先进行清锈刷底漆防腐,然后进行保温(冷)。保温(冷)层应做到光滑,平整,无裂缝、起层、脱落、缩孔、凹凸现象,保冷层不允许出现接口、对缝结霜现象。

4、       凡修补的保温层必须做到与原保温层一致,直径、厚度、颜色统一,接头与本体牢固、平滑。

5、       保温、保冷施工所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选用质优价廉的名牌产品,不得以次充好、选用不合格材料。

6、       保温、保冷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办理各种票证,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7、       管道、设备的保冷、保温层在检修中损坏的,要在检修完毕后及时将损坏的保温(冷)层修补。

8、       所有 设备、管道保温(冷)的设计、施工、验收,都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

9、       根据保温、保冷的性质,工程质量应在使用状态下进行效果测试后方能评定,测试工作应由技术科组织,时机应选在连续运转一段时间并能满足测试工作要求时为准。

10、   积极采取保温(冷)新技术、新材料,并及时总结经验

十五、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进一步规范安全设施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       化工生产中用以保证安全生产的装置,如超限报警、安全联锁、防火防爆、过载保护、事故照明及安全疏散设施等安全装置统称安全设施。

2、       管理分工

(1)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安全阀、防爆膜等,由设备科负责。

(2)电气安全防护装置有电仪车间电器工段负责管理。

(3)工艺规程中的超线报警、安全联锁等装置由电仪车间仪表工段负责管理。

3、维修与检验

(1)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其他人不准乱动。

(2)安全装置要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3)主管部门要按规定对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效验,并记入档案。

(4)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废置不用。如确实需要时,须先申请并经主管部门同意,报总工批准后实施。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后应立即复原。

(5)改变或新设计安装的安全装置,须经安全部门鉴定,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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