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劳动保障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2.负责调查和调整劳动组织,使之适应生产需要,符合国家有关劳动政策。
3.严格按定员编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保证其队伍相对稳定。
4.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禁忌作业的有关规定,及时调整患有不适合所在岗位工作的各种疾病的员工、年老体弱员工和女员工的工作。
5.负责将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员工培训实施计划并负责落实,组织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按照职业安全卫生应知应会内容和继续再教育的要求,协助组织各级领导及员工的岗位培训。
6.负责新员工入职前的健康体检工作,新上岗员工必须进行入矿 和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分配上岗;对实习、代培人员,应通知安全部门进行 后才能分配到车间工作。
7.建立完善员工健康档案,并做好工伤员工康复保健工作;负责组织对工伤、职业病人员的劳动能力、健康状况鉴定及工伤保险工作。
8.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按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行政处分;对职责范围内工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9.组织制定各种绩效管理方案和规章制度时,应设置安全绩效指标和标准,并根据安全环保部门提供的专业考核情况,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