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钢铁公司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点击此处下载本文件word格式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10月10日
(十三)焊接的一般规定
1、 应检查施焊范围内的井、地沟、水封等处,采取可靠措施方准动火;
2、 雨天不准露天进行电焊作业,在潮湿的地沟、金属构架及天车上焊接作业时,要有专人监护,并有防触电措施;
3、 电焊作业的零线与焊口之间距离不准大于600毫米,且焊件良好接触;
4、 电焊机的零线、接地线的焊接工作回线均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线。仪表保护套管及设备上;
5、 焊接(切割)处下面不准有人或易燃、易爆物品。切割时切掉的物件应有防止掉落的措施。
6、 焊接、切割密闭空心件时,必须留有排气孔;
7、 受热能分解出有害气体的图层或衬套里的容器里,禁止焊接作业;
8、 合刀闸开关,身体要避开开关,并一次推足,然后开启焊机;
9、 在人多作业场所焊接,应设置防护挡板;
10、 不准用焊炬(割炬)火焰照明;
11、 在水泥地面(或石子)上割物件时,中间要垫铁板;
12、 不准用明火检查气瓶漏气。减压阀冻结,要用温水解冻不得用火烤;
13、 乙炔带、氧气带要严密不漏,接头要把牢;
14、 手或手套及氧气表有油脂时,不准触及氧气阀门;
15、 氧气表、乙炔表必须灵敏好用。
(十四)电焊机一般规定
1、 电焊机应放在干燥处,雨天要有防雨设施;
2、 各电焊机之间,焊机与墙之间,均应留有不小于1米得空道。
(十五)电焊把线一般规定
1、 把线必须采用必须的橡胶电缆且绝缘良好、无破损,否则需用胶布缠好;
2、 不准将把线放在电弧附件或炽热的焊线上;
3、 把线不准沾油,否则必须清理干净。
(十六)氧气瓶一般规定
1、 氧气瓶不准靠近热源,夏季要有防晒设施。不准接触油脂,与明火距离应保持不小于10米得距离。
2、 瓶中氧气不准用尽,需保留50Kpa的余压,气瓶安全附件要完好;
3、 氧气瓶不准与可燃气体放在一起,同乙炔气瓶应保持不小于5米得距离。搬运时,应防止撞击。
(十七)乙炔瓶一般规定
1、 使用、运输、储存乙炔瓶时,其环境温度不准超过40度;
2、 不准敲打、撞击气瓶,不准靠近火源和电气设备存放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
3、 气瓶不准倒置,不能同氧气瓶混放运输;
4、 乙炔瓶、氧气瓶均不得设置在高压线或管线下面。
(十八)电气设备一般规定
1、 施工现场架设的高压电源线路,必须符合电气规程要求,在易燃易爆区域架设电源必须符合防火防爆有关规程,施工现场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照明;
2、 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使用Ⅰ、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3、 配电箱应固定、完整,箱内禁放杂物,配电箱离地面高度应在1.3—1.5米,室外配电箱应有防水坡;
4、 铁壳配电箱应接地良好。
(十九)拆除工程一般规定
1、 拆除工程应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未拆除部位应保持稳定,不准挖、切、推倒的方法拆除;
2、 拆除物件不准随便向下抛扔,也不得把拆除物件集中在楼板上堆放;
3、 不稳固的部件必须先行加固后再进行拆除;
4、 脚手架两端及转角处,每割6—7根立杆必须设支杆和剪刀撑,高度大于7米或无法搭设支杆时竖向每高两步,横向每隔3—4根立杆应将脚手架与建筑物连接;
(二十二)起重吊装一般规定
1、 起重吊装机械、素具不准超载使用。吊装前必须核对吊装荷载,计算选用吊车臂杆幅度、绳索、滑轮、卷扬机等必须采可靠安全措施,否则不准吊装;
2、 厂区院内吊装不得利用厂区管道、电杆、正在运行的机电设备基础作锚点。
(二十三)管钳作业一般规定
1、 管工使用小型工具组对管口时必须采取可靠防护措施,防止管件下落伤人;
2、 钳工拆装螺栓不得用力过猛,严禁在活口扳手手柄上加用套管;
3、 设备拆洗作业必须把零部件放牢,防止滚动、掉落。
(二十四)检查与考核
1、 基建部、生产车间、生产部和安环部依据本规定实施检查。
2、 基建部、生产车间、生产部和安环部依据有关规定对施工单位和施工所在单位实施考核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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