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炼作业区有限空间安全培训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2月23日
和培训是增强全体职工劳动保护意识,实现安全生产,预防伤害事故。接受 和培训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劳动者必须履行的义务。为此冶炼作业区特制定安全培训制度,内容如下:
1、             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安全生产技术培训,重大危险源培训,有限空间安全作业培训,事故案例分析和安全情况通报等。
2、             接受安全培训的对象为所有在岗职工。
3、             新入厂职工必须接受集中培训,初次培训课时不少于48课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并书面考核通过,未经培训人员不得上岗,培训后考试分数未达到100分者不得上岗。
4、             转岗职工要重新进行培训、考试,分数未达到100分者不准上岗。
5、             职工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安全培训。
6、             外委人员必须接受 培训,作业区对其进行相关安
全交底后方可进入现场作业,并签订“安全协议书”,否则禁止进入现场。
7、             特殊岗位作业人员需按时参加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无证禁止上岗作业。
8、             因公出差、因病请假、休年假、婚假等原因不能按时接受安全培训的职工,返岗后必须进行安全培训补课。
9、             未按规定接受 和培训的职工,年度考核扣罚年终奖金。
10、        厂级培训及时组织参加。
11、        培训严格按照标准化要求落实,有教案、有考勤、有考试、有评估,有培训计划和记录。
冶炼作业区
201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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