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作业长是作业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作业区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条 负责划分作业区班子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监督检查各副职安全履职的执行情况。
第三条 负责监督指导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对班组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和评价。
第四条 负责为班组配备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合理安排人员上岗,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作业人员,及时调整。
第五条 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源辨识,并督促、检查各级人员贯彻落实情况。
第六条 组织落实安全生产“五同时”工作,每月主持召开作业区班子安全会议,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 每周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和发现的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对本作业区不能解决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和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
第八条 负责检查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和厂内转岗人员)三级、四级
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指正和考评。
第九条 将劳务人员纳入班组安全管理,对不符合安全作业条件的劳务人员禁止上岗作业。
第十条 负责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和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 对发生的事故,保护现场并避免事故扩大和重复发生,配合上级部门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 负责组织制定、审核作业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计划,负责组织预案的培训、演练和评审工作。
第十三条 负责安措(消防)计划、防汛、防寒工作等的组织和实施,监督落实执行情况。
第十四条 及时参加包片安全专区安全会议,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监督落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