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协助作业长抓好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对安全生产负具体的管理责任。
第二条 负责编制作业区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程,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组织培训,对职工规章制度的掌握情况进行考评。
第三条 布置班组安全工作的同时,要求班组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五同时”工作,每周参加作业区安全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四条 全面掌握作业区危险源,对职工和外来人员履行安全告知义务,并检查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第五条 组织开展好日常安全检查,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处理,暂时处理不了的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
第六条 负责检查、指导和考评“班组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参加班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对演练效果及预案的适用性进行评价。
第七条 负责组织对新上岗、转岗职工进行三级教育,并负责安全培训和考试。
第八条 及时了解职工的健康状态,合理安排作业人员,对不符合工作条件的作业人员,及时上报作业长。
第九条 负责所辖区域内的检维修的安全条件的确认、签字,安排专人进行监护。
第十条 发生事故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经过,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 配合作业长负责安措(消防)计划、防汛、防寒工作等的实施。
第十二条 及时参加包片安全专区安全会议,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监督落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