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协助班长做好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岗位安全操作、检维修联系确认负有直接责任。
第二条 掌握本岗位操作、维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了解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
第三条 负责废钢铁装卸等作业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标准化作业卡,对由于未确认或确认不到位造成的事故负直接责任。
第四条 负责严格执行岗位交接班制度。对所操作使用的设备各部位、灭火器材等全面进行检查,实施静态检查,动态试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第五条 负责对所使用的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严密监控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上报处理。
第六条 对因交接班检查和设备设施巡检不到位造成的各类缺陷问题负责。
第七条 负责所使用设备检维修联系确认并签字,负责落实停送电和检维修挂牌确认制度,实施“谁挂牌,谁摘牌”,做好现场监护,监督、检查检维修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八条 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及时上报,保护好现场,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或扩大化,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