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标准,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二) 组织党支部、工会、共青团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关心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
(三) 负责收集整理职工有关安全生产的建议和意见。
(四) 负责审核、审批职业健康安全
相关文件。
(五) 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负责伤亡事故的善后和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