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确保安全生产,规范安全操作和安全管理行为,杜绝事故发生,严肃安全责任追究,实现安全全过程管理,特制订该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安全红线管理。
3.通用部分
3.1企业未设立专职分管安全负责人或独立的安全管理机构,一律停工停产。
3.2技术方案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生产施工。
3.2.1设计、规程和措施未履行审批程序。
3.2.2生产作业条件变化及工艺变更时,措施未及时进行针对性调整。
3.2.3措施未交底,作业人员未掌握。
3.2.4未按规程、措施、程序组织施工。
3.3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工艺,一律不得使用。
3.4需验收的关键工序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3.5作业场所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作业。
3.5.1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无资质或资质不符合规定。
3.5.2安全设施不到位,系统缺乏安全保障能力。
3.5.3应在厂家指导下进行重要设备设施安装和调试而厂家未到场。
3.5.4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吊装、动土、检维修、盲板抽堵等危险性作业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3.5.5企业未安排领导带班值班。
3.6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准上岗。
3.6.1新入职员工未经三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
3.6.2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3.6.3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作业。
3.7外委施工队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停工停产。
3.7.1不具备相应资质。
3.7.2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3.7.3转包和非法分包。
3.7.4未纳入企业统一安全管理。
3.8企业生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停工停产。
3.8.1国内首次采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论证的。
3.8.2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监控系统或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3.8.3生产区内安全保护设施不齐全、不可靠或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
3.8.4电气设备失爆或动力配电箱、柜、板和固定电气线路保护装置不齐全、不可靠。
3.8.5未按规定安装联锁装置或联锁装置失效。
3.8.6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等报警系统处于非正常状态。
3.8.7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或仪表未定期进行校验、回路调试。
3.8.8涉及化工工艺的化工装置未按规定设置防静电、防雷设施,或系统防静电、防雷设施不齐全、不可靠。
3.8.9涉及重大危险源危险作业,作业时未进行风险分析,或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且总工程师或分管生产负责人未现场指挥。
3.8.10特种设备未按规定定期检验,或安全保护设施不可靠,安全附件不能正常使用。
4.开车安全红线
4.1开车过程总体安全红线。
4.1.1所有员工都通过了三级
和培训操作,掌握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方可组织试生产。
4.1.2接触酸、碱等危险岗位没有按规定配备防酸碱工作服、防酸手套、化学防护眼镜、防化服等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允许开展开车工作。
4.1.3有职工不能正确的佩戴或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或消防、救护设施,不允许进行开车。
4.1.4未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级救援预案不允许组织开车。
4.1.5安全、职业卫生、消防、气防、救护、通讯等器材以及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设计和开车需要配备到岗位,不允许组织开车。
4.1.5前一工序的事故原因未查明、缺陷未消除,不得进行下一工序的开车。
4.1.6没有制定具体的作业方案和操作法,不得进行管道系统压力试验、泄漏性试验、水冲洗、蒸汽吹扫、化学清洗、空气吹扫、循环水系统预膜、系统置换等工作。
4.2单机开车过程安全红线。
4.2.1单机设备安全隐患未排除,安全确认未确认完毕,不允许进行单机开车。
4.2.2影响开车的设计变更项目未施工完毕,不允许进行单机开车。
4.2.3未设专人监护或监护人没有到现场,不准组织开车。
4.2.4未检查确认开车单元与其他生产或待开车的设备、管道是否隔绝,不准进行开车。
4.2.5通用机泵、搅拌机械、驱动装置、大机组及其相关的电气、仪表、计算机等的检测、控制、联锁、报警系统安装未结束,不进行单机开车。
4.3系统开车安全红线。
4.3.1开车范围内的设备没有全部合格,不允许进入系统开车。
4.3.2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网络没有建立或岗位责任没有制定、落实并执行,不允许进入系统开车。
4.3.3班组长、岗位操作人员没有确定,并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不允许进入系统开车。
4.3.4设备位号、管道介质名称和流向及安全色没有按规范标志完毕,不允许进入系统开车。
4.3.5公用工程没有平稳运行,不允许进入系统开车。
4.3.6开车方案和有关的操作规程没有批准并印发到岗位及个人,并组织学习,不允许进入系统开车。
4.3.7开车工艺指标、联锁值、报警值未经生产技术部门批准并公布,不允许进入系统开车。
4.3.8生产报表还没有准备齐全并印发到岗位,不允许进入系统开车。
4.3.9机、电、仪修和化验室没有交付使用,不允许进入系统开车。
4.3.10在线分析仪器、仪表没有经过调校或不具备使用条件,不允许进入系统开车。
4.3.11通讯系统没有完全畅通,不允许进入系统开车。
4.3.12安全、职业卫生、消防、环保设施、气防器材和温感、烟感、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报警、防雷防静电、电视监控等防护设施没有处于完好备用状态,不允许进入系统开车。
4.3.13重大危险源、危险区域、职业卫生监测点没有确定,或没有按照规范、标准设置标识牌和警示牌,不允许进入系统开车。
4.3.14保运队伍没有到位,不允许进入系统开车。
4.3.15开车现场有碍安全的机器、设备、场地、通道处的杂物等
没有清理干净,不允许进入系统开车。
4.4投料开车安全红线。
4.4.1安全技术规程没有做到人手一册,化工投料开车方案主操以上人员没有做到人手一册,不允许组织投料开车。
4.4.2未进行投料开车方案交底、学习、讨论;事故应急预案没有制定或经过演练,不允许进行投料开车。
4.4.3经开车检查,投料开车条件不具备不组织开车,程序不清楚不开车。
4.4.4指挥不在场,不允许开车。
4.4.5系统开车出现的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不允许进行投料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