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厂生产工艺事故管理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5月19日

        1.3设备事故考核:
        1.3.1每出现一次设备事故造成2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的事故扣罚责任单位月综合奖1500-2000元。
        1.3.2每出现一次一般设备事故扣罚责任单位月综合奖2000-5000元。
        1.3.3每出现一次重大设备事故扣罚责任单位月综合奖5000-10000元。
        2.对发生事故的责任者按以下原则考核:
         1、生产部分:
        1.1、因操作失误,造成跑风,鳖风,扣罚责任者100元,班长100元,大班长200元,副主任300元,主任400元,造成高炉断风,扣罚责任者500元,班长200元,大班长300元,副主任400元、主任500元,造成风口灌渣事故的按事故等级考核责任单位。
        1.2、因责任拉运除尘灰不及时,影响高炉正常生产,每次扣罚责任者50元,班长100元,大班长200元,主任300元。影响炉况的按生产事故等级考核责任单位。
        1.3、水工因操作失误,使冷却设备断水,烧坏小套,扣罚责任者100元,水工班长100元,水工副段长150元,水工段长200元,烧坏中套,扣罚责任者200元,水工班长200元,水工副段长300元,水工段长400元,烧坏大套,扣罚责任者300元,水工班长300元,水工副段长400元,水工段长500元。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等级考核责任单位。
        1.4、冷却设备漏水未能及时发现,一次扣罚责任者100元,造成炉凉的一次责任者200元,水工班长200元,水工副段长300元,水工段长400元。
        1.5、向冲渣水沟内倒沟铁干渣,每次扣罚责任者50元,班长100元,大班长150,付工长200元,工长100元,副主任200元,主任300元,影响高炉正常生产扣罚责任者100元,班长200元,付工长300元,工长400元,正、副主任500元。影响严重按生产事故等级考核责任单位。
        1.6、下渣沟放炮,每次扣罚责任者100元,班长150元,大班长150元,副工长200元,工长100元,副主任200元,正主任300元。造成高炉休风,慢风,扣罚责任者200元,班长300元,大班长300元,副工长400元,工长300元,副主任400元,正主任500元,并按事故等级考核责任单位。
        1.7除特殊炉况外,每放火渣一次,扣罚当班班长100元,副工长200元,副主任100元,主任100元。
        1.8、因责任造成炉前主沟,大沟跑铁,每次扣罚责任者100元,班长200元,大班长200元,副工长300元,工长200元,副主任300元,主任300元。造成高炉休风慢风扣罚责任者200元,班长300元,大班长300元,副工长400元,工长300元,副主任400元,主任500元,并按事故等级考核责任单位。
        1.9、因责任造成铁水浇铁道,考核责任者200元,班长300元,副工长350元,工长400,副主任450元,主任500元。影响严重造成高炉事故的事故等级考核责任单位。
        1.10、因铁口浅,造成跑铁,一次扣罚责任者100元,班长100元,副工长150元,工长100元,副主任200,主任300元,造成高炉休风、慢风,一次扣罚责任者200元,班长200元,副工长300元,工长200元,副主任300,主任400元。铁口自动烧开一次扣罚责任者100元,班长150元,大班长200元,副工长200元,工长300元,副主任400元,主任500元。造成高炉休减风,按生产事故等级考核责任单位。
        1.11、卷扬、称量因积料或其它原因(不包括设备原因)所发生的上料中断,影响高炉慢风,每次考核责任人100元,当班班长150元,大班长150元,副工长200元,正工长200元,正、副主任300元。造成高炉休风,慢风的按生产事故等级考核责任单位。
        1.12、返矿返焦拉运不及时,影响高炉正常生产,每次扣罚责任者100元,班长100元,大班长150元,副工长200元,副主任300元,主任400元。
        1.13、 因责任原燃料上仓不及时,每使高炉断料一批,扣罚责任者100元,班长100元,大班长150元,主任200元。造成高炉慢风、休风者扣罚责任者200元,班长200元,大班长300元,主任500元。
        1.14、各电子称四周夹料,称上大量积灰、积料或杂物,造成称量不准,每发生一次扣罚责任者100元,班长100元,大班长200元,副工长200元,工长200元。副主任300元,主任400元。
        1.15、因责任造成混料,每次扣罚责任者100元,当班班长150元,大班长200元,主任300元。造成炉况失常,影响产量的每次扣罚责任者200元,当班班长200元,大班长300元,主任500元。并按生产事故等级考核责任单位。
        1.16、因责任皮带撕扯、刮坏造成的中断上料,扣罚责任者200元,班长300元,大班长350元,副主任400元,主任500元。造成高炉休风、慢风的按事故等级考核责任单位。
        1.17、因责任造成的晚换包、晚摆包影响高炉出铁扣罚责任者100元,班长100元,大班长150元,主任200元。造成高炉休风、慢风及炉况失常的扣罚责任者200元,班长200元,大班长200元,主任400元。影响严重造成高炉事故的按事故等级考核责任单位。
        1.18、铁水包烧穿,扣罚责任者200元,班长200元,大班长300元,主任500元。造成高炉休风、慢风的扣罚责任者400元,班长400元,大班长500元,主任800元。并按事故等级考核责任单位。
        1.19、因误操作导致高炉失常,每次扣罚责任者300元,副主任300元,主任400元。
        1.20、因操作失误导致高炉风口灌渣,造成高炉休风2小时以内,扣罚责任者200元,副主任300元,主任400元。造成高炉休风2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的扣罚责任者400元,副主任500元,主任600元。造成高炉休风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的扣罚责任者700元,副主任800元,主任1000元。造成高炉休风8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的扣罚责任者1000元,副主任1500元,主任1800元。造成高炉休风24小时以上的扣扣罚责任者1500元,副主任1800元,主任2000元。
        1.21、错变料造成炉况失常每次扣罚责任者300元,副主任400元,主任500元。影响严重按事故等级考核责任单位。
        1.22、卷扬、称量未按工长指令上料、布料,错上料,造成炉况失常的一次扣罚责任者200元,班长200元,大班长300元,工长400元,副主任400元,主任500元。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等级考核责任单位。
        1.23、高炉无计划停煤15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的,扣罚当班班长100元,大班长150元,副主任150元,主任200元。1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的,扣罚当班班长150元,大班长200元,副主任200元,主任200元。造成高炉停煤2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的,扣罚当班班长200元,大班长300元,副主任400元,主任500元。造成炉况失常的按事故等级考核责任单位。
        2、工艺质量部分
        2.1、每出现一次质量事故,扣罚该车间主任100元,副主任100元,责任工长200元,副工长100元。
        2.2、每出现一次三级质量事故,扣罚该车间主任500元,副主任300元,责任工长500元,副工长100元。
        2.3、每出现一次二级质量事故,扣罚该车间主任1000元,副主任800元,责任工长1000元,副工长300元。
        2.4、每出现一次一级质量事故,扣罚该车间主任2000元,副主任1500元,责任工长2000元,副工长500元。
        3、设备部分:
        3.1每出现一次小事故:扣罚责任者100元,班长100元,作业长200元,副主任300元,主任400元。
        3.2每出现一次事故:扣罚责任者200元,班长200元,作业长300元,副主任400元,主任500元。
        3.3每出现一次一般事故:扣罚责任者300元,班长400元,作业长500元,副主任600元,主任800元。
        3.4每出现一次重大设备事故:扣罚责任者400元,班长500元,作业长700元,副主任800元,主任1000元。
        3.5设备及电气事故造成生产事故的参照生产事故等级考核。
        4、对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时间者,在事故调查中隐瞒真相、嫁祸于人、推脱责任者,给予加倍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下岗或开除厂籍处分。
        5、对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责任人根据事故情节除以经济处罚外,炼铁厂有权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降职、调离原岗位及开除厂籍处分。
        6、本规定未列入的各类事故,根据影响生产程度的大小参照生产事故进行考核。
        六、本考核办法自2007年4月1日开始施行。


          炼铁厂
        2007-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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