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炉休风检修安全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5月31日

第1条  休风点火时,应将火源装入料车内,从炉顶点火,禁止从炉喉入孔处点火。(绞车系统发生故障时除外)点火前,检修人员不经安全科或值班工长同意,不得擅自上炉顶。
        第2条  参加高炉检修的干部、工人必须佩戴齐全防护用品。在高空,煤气等危险部位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检修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工作完毕,必须同离开现场,工作中应定人监护,禁止一人工作。
        第3条  检修炉顶放散阀或料斗设备时,必须在大小料钟上面压料(矿石、烧结矿、水渣)打开炉喉入孔,堵严所有风口。
        第4条  更换风口的操作与检修料斗内设备及炉顶放散阀不准同时进行,如果非同时进行不可,必须请示检修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同时进行。
        第5条  休风点火后,在炉顶工作开始前,绞车值班人员必须将所有的电闸拉掉,切断总电源,并指定专人监护。需要动车前,检修负责人应亲自与绞车负责人和专门监护人联系,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
        第6条  凡在旋转漏斗以上部位动火检修时,大、小料钟必须固定和压料。
        第7条  在煤气设备上动火,要进入设备内工作时,必须经过煤气防护人员同意后方可工作。
        第8条  凡进入煤气区域检修或检查时,检修人员必须与生产岗位负责人取得联系。负责检修的人员应不少于二人。
        第9条  检修中,发现了不安全的因素,检修人员要及时向负责检修的领导汇报,经检查和采取了安全措施后再进行工作。
        第10条  休风后,出现需要增减检修项目时,负责检修人员必须和主管检修的领导联系汇报,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后,方允许工作。
        第11条  起重工绑架子,搭脚手板时,一定要绑牢放稳。使用的杉杆,脚手板其负荷量一定要符合起重工技术操作规定。
        第12条  起重设备使用前应试车,试车前必须检查吊钩、钢丝绳、齿轮和电气部分是否正常、合乎技术规定。使用必须定专人指挥。被吊运物品上严禁站人以及在吊悬重物下站立或通过。
        第13条  同时进行多层交叉作业时,两层作业面间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否则不准在同一垂直线下方及附近工作。脚手板上层的检修人员必须将工具、备件、下脚料等拿放牢稳,以防落物伤人,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应将更换下来的设备,下脚料等清理干净运到炉下。
        第14条  检修中,在天然光线不足的地点或夜间工作时,均应装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第15条  电动机械,照明设备等电气部分拆除后,不准留带电的电线,必须保留时,应将电源切断,线头绝缘。
        第16条  检修中需要炸瘤或现场放炮时,要严格执行《炸药生产安全和爆破规程》同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
        第17条  检修前,参加单位要对其人员进行 ,点清人数检修中,检修人员应听从指挥,结束后,必须清点人数,各岗位负责人要向负责检修的领导汇报工作和人员情况。负责检修的领导应对所有的部位检查后方准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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