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全技术通则
1) 未经三级 和技术考试、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操作。
2) 各高炉热风炉工必须严格听从燃气调度室和煤气管理室的指挥调度,得到撤炉命令后,必须立即撤炉,严禁借故拖延,在特殊情况下,由煤气班长和动力作业区协商解决。
3) 煤气压力低于1000pa时必须主动撤炉。
4) 工作区域内煤气含量超过30 PPM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 CO浓度高于30PPM,低于50 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
(2) CO浓度高于50 PPM,低于100 PPM米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
(3) CO浓度高于100 PPM,低于200 PPM,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15分钟,且每次工作间隔不得小于2小时。当一氧化碳浓度高于200 PPM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戴面具等)方可进行工作。
5) 热工操作人员必须熟知各种可燃气体的爆炸范围和着火点:
(1) 高炉煤气爆炸范围40%~70%,着火点700~750℃。
(2) 焦炉煤气爆炸范围6%~30%,着火点650℃。
(3) 天燃气爆炸范围5%~15%,着火点550℃。
6) 高炉低压到50%以下时必须立即关冷风大闸。
7) 本高炉低压到50%以下时热风炉必须全部停烧。
8) 在生产的煤气设施和管道上动火必须事先办理动火手续,准备好防毒面具、灭火器材,在煤气压力保持正压状态下方可进行。
9) 长期休风未驱除净煤气之前不得动火。
10) 高炉炉顶蒸汽必须畅通无阻,必须保持足够的压力,炉台集汽包的压力:不得低于0.2 MPa。
11) 生活用汽禁止与高炉共用一个集汽包。
12) 各种仪表室的煤气压力、流量导管要经常检查,每季度至少用肥皂泡沫检查一次。
13) 发生煤气着火事故后,直径在150mm以下的管道,应逐渐关门降低煤气压力,但压力不得小于0.5~1.0 KPa,并往管道内通入大量蒸汽灭火。
14) 如管道内部着火,应关上所有的放散阀、人孔、通入蒸汽灭火。
15) 煤气管道和煤气设备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私自乱接乱改。
16) 发生煤气着火或煤气中毒事故必须立即通知煤气防护站和作业区卫生所以及作 业区有关部门及时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