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厂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9月14日

        三、安全隐患的内容及分类
        隐患排查治理遵循"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原则,严格按照《焦化厂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进行排查,范围要涵盖生产和检修工作的所有环节、所有过程、所有区域、所有设备设施和所有人员,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同时排查内容要涵盖"人、机、物、环、技"等各个方面。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建档管理和上报。
        本办法中安全隐患分为重大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各车间、部门在生产设施、设备以及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可能引发重大事故发生的自然或者人为的因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等。同时,那些本单位没有能力整改需要厂部或集团公司组织、协调解决的隐患,也属于重大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分为
        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程序及要求
        ㈠、厂长
        1、企业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体。厂长做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厂级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它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参加的全面隐患排查,并由专人对查出的问题汇总记录。
        2、厂长要根据隐患排查情况及时组织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整改单位参加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会议,分析、研究重大安全隐患产生的原因、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按照"五落实"原则确定解决方案。
        ㈡、安全厂长
        1、对全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和体系运行情况负责,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2、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管理人员对全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运行情况专项检查,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考核各专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留有会议记录。
        ㈢、各专业领导小组
        1、各专业组长对本专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本专业人员进行专业隐患排查治理。
        2、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总结分析上阶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排下阶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留有会议记录。
        3、专业主管部门在专业组长的组织下,按照"三定"原则认真进行本专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负责本专业的安全隐患排查内容及隐患整改方案的审核。
        4、各专业组每月填写一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并对分管范围的安全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形成书面报告,于每月25日前报安监处。
        ㈣、车间
        1、车间正职对本车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每周组织人员在本车间作业范围内进行隐患排查,并将排查结果认真填写《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表》,同时按照"三定"原则及时落实整改。
        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总结安排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及时进行奖励和处罚,每月二十五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结果填表向安监处和相关部室报告。
        3、车间副职在组织工作的同时,对分管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直接负责,要及时掌握分管区域内的安全状况,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和报告。
        4、各车间必须明确一名专职或兼职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人员,负责车间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的收集汇总,于每月25日前填写《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报安监处;并负责信息查询,跟踪、督促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治理。
        5、车间负责和参与各类隐患治理完成后的检查验收工作,并做好验收记录。
        ㈤、工段(班组)
        1、工段(班组)长负责对本工段(班组)作业范围进行至少三次隐患排查(班前、班中及班末,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认真填写《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表》,同时将排查整改结果向车间报告。
        2、岗位作业人员要随时对本岗位作业范围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向工段(班组)长报告,工段(班组)长要认真填写《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表》,并立即进行整改。
        3、严格执行交接班管理制度,交班负责人必须将当班发现的隐患和整改情况交待给接班负责人,接班负责人一定要对当班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提醒和告知上岗职工在工作现场和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防范措施。
        ㈥、安监处
        负责组织本厂范围内安全隐患认定;审核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保证措施;监督安全隐患治理的全过程;及时汇总和上报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总结分析在隐患排查和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对不按规定进行隐患排查整改的行为进行处罚。
        1、对专项排查和日常排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向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提交专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产生重大隐患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等,报告须经厂主要负责人批准。重大隐患整改完毕后要及时向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汇报。
        2、安监处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厂安全隐患排查,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协助隐患存在单位进行整改。
        3、安监处每月对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向主管领导报告;在每月的安全例会上通报、讲评。
        4、安监处负责向集团公司安监局报告厂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5、区域安监员对各类隐患治理过程实施专项负责,治理完成后由安监处组织复查验收。
        五、责任追究
        1、对于厂或上级查出的隐患,首先查各单位填写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表》,若单位已登记正在治理,对车间不预处罚,否则进行处罚。车间对工段(班组)没有排查出的隐患,要对工段(班组)进行处罚。上级排查出我厂没有排查出的隐患,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2、厂对各单位没有按计划完成整改的以及重复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和责任追究,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六、奖罚
        1、对各单位没有排查出来或没有按计划完成治理的以及重复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和责任追究,根据隐患或问题严重程度或拖延治理时间长短,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500元,对责任单位依据焦化厂考核标准进行处罚。
        2、对于超过隐患整改期限15日,又无正当理由的,依据上次考核标准加倍考核。
        3、厂每季度根据各单位隐患排查情况,对隐患排查整改有功人员和单位给予奖励,特别是对及时查出隐患,避免事故发生,以及对较难整改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措施,并被采纳的人员,给予重奖。
        七、说明
        1、外委施工单位、外来培训实习人员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适应本办法。并执行属地管理和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外委施工单位、外来培训实习人员受到处罚时,连带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处罚。
        2、本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XXXX焦化厂
        2009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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