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职工上班前半小时点名,点名时应穿戴好劳保用品,否则按迟到处理。
2、 点名时不到者视为迟到,一次罚 元,安全帽不戴一次罚 元。
3、 班后点名不到按迟到处理,当班不记考勤。
4、 请假必须有请假条,并由班长签字上交办公室,否则按旷工处理。
5、 旷工每次罚款 元,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按自动离岗处理。
6、 换班必须经值班领导同意,并由班长签字上交办公室方可允许,私自换班对当事人罚款 元。
7、 班前、班中严禁喝酒,一经发现当班不记考勤,罚款 元
8、 班中对产生的意见和矛盾上报值班领导处理,不许吵架、打骂。
9、 生产区域严禁吸烟,违者罚款 元。
10、 上班期间不得串岗、睡岗、脱岗、洗澡、干私活、出厂吃饭等,不准干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罚款 元。
11、 现场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不准离岗,经接班人员同意后拿到交接牌,交班人员方可离岗。离岗后把交界牌放到指定位置,否则按脱岗处理。
12、 交班前把工作场所及卫生区打扫干净、工具交接明了,设备运转情况交接清楚、交接班不准无理取闹,否则按处罚条例执行。
13、 严格执行事故分析制度,认真追查、分析、做到四不放,即:找不出事故原因不放过,找不出责任人不放过,拿不到处理意见不放过,整体员工受不到教育不放过。
14、 各班长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和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保证正常生产、否则进行警告罚款,降职处理。
15、 各岗位职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各级领导的工作安排,否则警告、罚款、辞退。
16、 各岗位职员认真执行公司下发的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工艺指标和交接班制度,违者罚款 元。
17、 炉门、柜、一次没清干净,每人罚款 元。
18、 上开管、桥管一次没清干净,每人罚 元。
19、 保证当班所出炉号上升管、翻板灵活,否则罚款 元。
20、 当班所出炉号上上升管低压氨水喷洒不好没有处理罚 元。
21、 高压氨水清扫不安规程清扫集气管或清扫不干净发现一次罚 元。
22、 平台卫生一次不清扫、焦油盒捞焦油渣在高压氨水清扫时没去清扫的,每人罚款 元。
23、 炉顶加煤孔大盖,当班出一炉必须用煤泥糊一次,否则罚 元。
24、 炉门跑烟冒火,必须及时处理。
25、 炉门上下横铁上不到位、有推拦焦车负责。
26、 严禁从焦侧跨越熄焦车和卧轨道。
27、 认真执行“先打铃后开车”的动车制度。
28、 上级下达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应不打折扣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