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地控制作业场所和企业生产建设过程中物和环境发生事故的潜在危险因素,确保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依据评价标准,选定合适评价方法,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
本制度适用于焦化厂正常生产活动及非正常生产活动的危险源(点)管理。
3术语与定义
3.1危险、有害因素
可能导致伤害、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3.2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识别危险、有害因素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
3.3风险
发生特定危险事件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
3.4风险评价
评价风险程度并确定其是否在可承受范围的过程。
4职责
4.1安环科负责制定风险评价管理制度,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频次、准则及工作程序,并对全厂正常生产活动及非正常生产活动的风险评价监督检查。
4.2车间、班组(工段)负责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的风险评价工作。
5管理内容和要求
5.1评价目的
通过风险查找、分析和预测工程、系统、生产管理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预测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指导危险源(点)监控和事故预防,以达到最低事故发生率、最少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
5.2评价依据
5.2.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5.2.2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5.2.3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技术标准。
5.2.4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5.3评价范围
5.3.1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5.3.2常规和非常规活动。
5.3.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5.3.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5.3.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5.3.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5.3.7丢弃、废气、拆除与处置。
5.3.8企业周围环境。
5.3.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5.4评价方法
5.4.1LEC风险评价的方法
适用于作业条件进行危险性评价,由三种与系统危险有关的因素指标之积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危险的大小。这三种因素是:
L---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E---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率
C---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结果
5.4.1.1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如下表:
L |
分数值 |
完全会被意料到 |
10 |
相当可能 |
6 |
不经常,但可能 |
3 |
完全意外,很少可能 |
1 |
可以设想,很不可能 |
0.5 |
极不可能 |
0.2 |
实际上不可能 |
0.1 |
5.4.1.2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率(E)如下表:
E |
分数值 |
连续暴露于潜在的危险环境 |
10 |
每日工作时间内暴露 |
6 |
每周一次或偶尔暴露 |
3 |
每月暴露一次 |
1 |
每年几次暴露 |
0.5 |
非常罕见的暴露 |
0.2 |
5.4.1.3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结果(C)如下表:
现象 |
可能后果(C) |
分数值 |
大灾难 |
多人死亡(10人以上) |
100 |
灾难 |
数人死亡 |
40 |
非常严重 |
1人死亡 |
15 |
严重 |
严重伤残 |
7 |
重大 |
有伤残 |
3 |
轻伤 |
需救护 |
1 |
5.4.1.4危险性等级划分(D)如下表:
危险性指数(D) |
危险程度 |
等级 |
>320 |
极度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
Ⅰ |
160—320 |
高度危险,需要整改 |
Ⅱ |
70—160 |
显著危险,但现行措施能确保其安全 |
Ⅲ |
20—70 |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
Ⅳ |
<20 |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
|
使用《风险评价表》确定三种因素不同等级的分值,用各个分值之积D来评价风险性的大小,即:D=L*E*C,D值越大,说明系统风险性越大,风险评价分值D>70的风险为重大风险。
5.4.2安全检查表(SCL)
是系统安全工程的一种最基础、最简便、广泛应用的系统危险性评价方法,用于查找系统中各种潜在的事故隐患。事先对分析对象进行详尽分析和充分讨论,依据同类企业、行业事故统计资料案例,按本项目国家、地方、行业有关标准,编制安全检查表,以发现本项目实际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提出改进安全操作技术及措施建议。其特点是简便易行。根据法规、标准制定检查表,并对类比装置进行现场(或设计文件)的检查,可预测建设项目在运行期间可能存在的缺陷、疏漏、隐患,并原则性的提出装置在运行期间(或工程设计、建设)应注意的问题。
5.5危险源(点)编号和标志
5.5.1编号
危险源(点)由厂部统一编号。
5.5.2标志
设立标志牌,悬挂在危险源(点)附近醒目的地方。
5.5.3标志内容
标志牌上定好名称、编号、范围、危害及责任者,并写清注意事项(提示)如下表:
名称:危害部位称谓 编号:危险源(点)汉语拼音缩写代号 范围:危险涉及范围 危害:可能引起的事故危害 责任者:危险部位单位负责人 注意(提示):注意事项或预防事故的主要措施 |
5.5.4标志牌的要求
形状:左上角绘有一个警钟的长方板
尺寸:根据危险源(点)特点而定
颜色:不同级别的危险源(点)用不同的颜色,如下表:
等级 |
背景色 |
对比色 |
Ⅰ |
红色 |
白色 |
Ⅱ |
绿色 |
白色 |
Ⅲ |
黄色 |
白色 |
Ⅳ |
白色 |
黑色 |
5.6风险评价频次
各单位每年定期对作业活动、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危险、危害因素辨识,做出风险评价,对非常规活动和评价范围内的其他活动随时进行风险评价。
5.7风险评价
5.7.1各单位建立作业活动清单和设备、设施清单,每年定期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
5.7.2所有从业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厂级评价组织应有厂领导参加;车间及评价组织应有车间负责人参加。
5.7.3各部门将识别出的危险按照LEC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初步评价,建立风险评价记录,将评价结果填入《风险评价表》,并上报安环科。
5.7.4安环科将各部门的《风险评价表》进行整理,采用现场观察、综合分析、交谈等方式补充完善,形成全厂的《风险清单》,评价为重大风险的列入《重大风险清单》。
5.7.5风险评价应及时更新,变化情况经确认后补充到台账中,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
5.8、风险控制
5.8.1各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应急预案等进行风险控制。
5.8.2重大风险由厂、公司组织各相关部门通过管理方案来降低其风险或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