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冶炼厂铁水计量准确,确保各项指标顺利完成,特规定以下管理办法:
1、由技术科联系计量处、钢厂,三家每周一进行一次校正,并做好校正记录。
2、日常监察由调度统一管理,轨道衡监秤员要及时对铁水罐计量做好跟踪,发现问题及时向调度长汇报,由调度长通知技术科,技术科联系计量处进行故障处理。
3、内燃机速度控制,实罐速度7-11公里/时,空罐速度4-7公里/时,月底由调度监磅员对速度进行统计,根据铁水罐有效往返次数,内燃机司机必须按以上规定执行,全月保证合格率90%,每降低1%考核铸铁车间100元,每提高1%奖励铸铁车间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