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直接领导安全管理部门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有关指示。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相应作出决策,组织实施。
3在编制安排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措施计划并付诸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防止伤亡事故发生,保证本单位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4负责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消除或制定可靠的控制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5组织制定、修改、审订安全技术规程,对健全各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负责,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6负责对职工,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与培训,支持安全人员的工作,总结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经验,并给予表彰奖励。
7负责对伤亡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8检查指导副职和基层领导的安全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9制订的承包方案和经济责任制要有安全内容并与安全紧密挂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