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副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0月13日

  一、在通风区长的领导下,对分管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
  
  二、配合区长书记完成本区的各项任务,确保安全生产。
  
  三、参加矿上工前会,开好当班工前会,任务分工明确,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安全不生产,对当班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四、当班必须下井,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排除,本人无“三违”。
  
  五、按时参加矿组织的安全生产会议和工区组织的月度计划总结会议。
  
  六、认真执行矿和工区的各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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