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通风科安全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30日

 “一通三防”是煤矿工作的重点,是矿井安全的基石,为了确保我矿的矿井生产,保证我矿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望全科职工认真执行。
  
  1、瓦检员负责所辖区域“一通三防”以及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2、瓦检员脱岗、空班、漏检、假检假报,罚款50元或停止工作,情节严重的开除。
  
  3、所辖区域出现通风系统被破坏、通风设施损坏、有安全隐患,当班必须处理、汇报,不处理、不汇报的罚款50元。
  
  4、无故旷工、违反劳动纪律的罚款30元。
  
  5、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没有保质保量完成的,罚款30~50元直至停止工作。
  
  6、放炮不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断电撤人”制度、装炮时不监督使用水炮泥、炮土的,罚款50元。
  
  7、井下停电停风不及时撤人、设置栅栏,不向有关领导汇报罚款50元。
  
  8、瓦检员不按规定排放瓦斯罚款50元。
  
  9、瓦检员上班时间在井下睡觉,参照第4条处理。
  
  10、瓦检员所辖区域风筒有破口、漏风严重、风筒断开、风筒距工作面超规定不处理而造成工作面无风、瓦斯积聚的对其停止工作。
  
  11、瓦检员必须在工作面交接班,接班瓦检员未到岗,交班瓦检员不得离开,否则按脱岗处理。
  
  12、接班瓦检员及时到工作面接班,不得无故拖延接班时间,否则按空岗处理。
  
  13、交接班一定要交接清楚,因交接不清楚造成问题扯皮现象的,两人各罚50元。
  
  14、因瓦检员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而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开除厂籍,造成事故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15、下班后瓦检员必须把瓦斯循环图表交回,把当班问题向值班领导汇报清楚,否则罚款30元。
  
  16、图表填写一定要字迹清楚,数据准确,否则给予10~2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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