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控工作分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2月26日

 1、井控工作是钻井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勘探局和油田分公司主管生产和技术工作的局领导分别是井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勘探局和油田分公司分别成立井控领导小组,组长分别由井控工作第一责任人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井控规定和井控领导工作。

  3、各钻井公司、钻(侧钻)井分公司、钻井队、井控车间应成立相应的井控领导小组,并负责本单位的井控工作。

  4、各级负责人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格尽职守,做到尽职、尽责。

  5、勘探局和油田分公司每半年联合组织一次井控工作大检查,督促井控岗位责任制的落实。钻井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井控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井控工作存在的问题,杜绝井喷事故的发生。钻(侧钻)井分公司要,随时对新上的探井、气井、调整井和其它新上区块的井进行井控检查,及时发现、整改和解决井控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钻探工程技术部职责:

  1、根据集团公司井控技术规定、结合本油田实际,负责修改和制定井控工作细则,并抓好井控培训中心工作。

  2、制定井控技术发展规划,负责引进及推广井控新工艺、装置和工具。

  3、定期组织全局井控工作大检查。

  4、井喷失控后,参与处理措施的制定、协调有关各方关系,负责向勘探局和集团公司汇报。

  二、钻井管理中心职责:

  1、根据集团公司关于钻井井控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辽河油田分公司实际,制定油田分公司实施细则。

  2、组织辽河油田分公司部署的探井和开发、调整区块总体设计方案(含井控措施)进行论证,对钻(侧钻)井工程设计(含井控设计)进行审批。

  3、组织油田分公司钻(侧钻)井管理人员、钻(侧钻)井设计人员、监督人员的井控培训工作。

  4、对油田分公司内重大钻(侧钻)井工程项目、高危地区钻(侧钻)井工程项目组织井控工作检查。

  5、发生井喷失控事故后,参与处理措施的制定。在钻开油气层后钻进过程中发生井喷失控的情况下,组织制定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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