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02日

 1、井下供电线和照明设施、电气设备不准乱拆拿作他用。

  2、所有闸刀开关必须安装安全护盖;保险丝不准用铜、铝、铁线代替。

  3、所有供电线必须保证接头包扎好,严禁芯线裸露。

  4、所有供电线路必须整齐挂好,严禁电线落地和与风水管相缠绕在一起。

  5、严禁破坏供电线路和照明设施,照明必须使用36V安全电源,严禁使用危险电源照明。

  6、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电线、灯泡、保险丝和用电设备。

  7、用电时必须注意安全,严防触电。

  8、严禁用线挂在闸刀开关上或挂在闸刀出入口端进行接电,必须严格按用电要求进行接电用电,要持证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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